合伙不属于现代企业制度(从法律的角度)
合伙是一种"人和"(人之间的结合)为主,"资合"(资本之间的结各)次之的企业,她更看中的是合伙人的个人关系感情等非经济,理性的 元素。
而有限公司则是 人和因素降低,资合因素上升
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是资合主体的公司
因为,有可能你都不认识和你同样为公司股东的人,甚至他是你的仇人。
但这都不影响你们,在一个公司做股东,这就是资合。
而不是人和。
是为了经济利益。而不是个人喜好。
所有才跟更能够 扩大市场,建立现代企业。
而合伙的人和因素,会使有些情况下,企业的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