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公务员考试:第二学位
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证书,除在招录资格条件设置中明确不接受报考的职位外,符合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取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不得享受定向优惠政策。
省直单位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州单位对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县乡单位不得对工作经历和年限提出限制性要求。
乡镇(街道)可设置部分职位定向本县(市、区)村(社区)干部考录,纳入“四级联考”工作一并组织实施。 定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由县(市、...全部
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证书,除在招录资格条件设置中明确不接受报考的职位外,符合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按照中央改革要求,取得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双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招录的人民警察职位,不得享受定向优惠政策。
省直单位除特殊职位外,全部招录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市州单位对工作经历可不作要求;县乡单位不得对工作经历和年限提出限制性要求。
乡镇(街道)可设置部分职位定向本县(市、区)村(社区)干部考录,纳入“四级联考”工作一并组织实施。
定向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职位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人社局(公务员局)统筹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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