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不能防止婚外情,就象有了刑法也防止不了犯罪一样。只要是个普通人,在特定的环境和情况下,婚外情就可能发生。所以只能谈到对婚外情如何惩罚,如何保护合法婚姻的问题。目前我国婚姻法只是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此项规定只是惩罚有婚外恋之人,并未触及到对第三者的惩罚。 而且还是在离婚的前提下,无过错方才有权提起。
但是通过婚姻法中“夫妻应当互相忠实”的规定,婚外情可以通过党纪、政纪、教育、舆论等多种手段和多种渠道来进行综合性的调整和社会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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