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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转换出口贸易增长方式

中国是贸易大国,不是贸易强国。目前我国处于“三高”状态,出口高增长,外贸高顺差,外汇高储备,急需要改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如何转变,请各位发表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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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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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快转变我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  一、营造有利于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宏观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   外贸体制大体上可以细分为管理体制、经营体制和促进体制三个层次。
  经过多年改革,我国外贸体制中的管理体制和经营体制已经基本接近国际惯例(除了外贸代理制推进较缓慢外)。  但外贸促进体制比之美国、日本及欧盟等贸易大国,仍明显存在缺陷。   1、商务部负责制定贸易促进政策,但不承担具体贸易促进事务。
  按照我国对WTO的承诺,要进一步严格对外贸易政策的统一制定及对外贸易管理的统一实施,地方各级政府外经贸部门无权制定涉及外贸管理包括鼓励本地外贸发展的政策。  商务部不再从事办展、办会、提供信息等具体的、直接面向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的促进服务。
     2、商务部贸易发展局及中国贸促会、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等机构承担需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贸易促进服务。但商务部贸易发展局与中国贸促会的分工要进一步明确。较理想的体制是,参照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做法,中国贸促会明确划归商务部领导或指导。
       3、地方外经贸部门主要从事贸易促进服务,最好能与地方贸促会整合,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体制。   (二)真正实现贸易便利化   从笔者最近在浙江义乌、厦门等地与部分进出口企业座谈了解的情况看,企业反映的贸易便利化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货物通关手续仍比较繁琐。  要求单据多、通关时间长,还经常出错。解决的办法一方面要靠完善“大通关”联络协作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快推动无纸通关,建立有关部门电子联网、信息共享机制。
     2、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要求过严且不够规范,检验检疫费用偏高。许多基层商检局设立自收自支的事业机构以各种名目乱收费。  企业的要求,一是调整、减少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品种,二是简化、规范办事程序,三是降低检验检疫费用并杜绝乱收费。
     3、外汇管理也存在许多不便利的问题。如企业反映现行管理规定有些已经执行了十多年,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仍未作调整;一些商品出口到俄罗斯、南非等国家,进口方往往从第三国付汇,按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就不允许;等等。
    因此,外汇管理也要进一步朝便利贸易、更好地服务企业的方向调整。   4、在商务人员进出境方面,总体的情况已有很大改善。但仍存在诸如民营企业参加因公团组不方便,国有企业人员出入境审批宽严不一的等问题。
  这方面也需要进一步简化、便利。   (三)加强对外贸易运行宏观监测   近年来尽管商务部不再往各地下达进出口计划,但地方片面追求外贸发展规模的现象依然严重。  这与当前我们的宏观统计监测主要集中在进出口规模上有关。
  进出口价格变化趋势、出口对GDP、税收和就业的贡献情况、企业竞争力指数等能够反映出口质量、效益,以及反映进出口与经济、社会、自然和谐发展关系的指标体系,一直没有建立起来。   实际上,在现行海关统计和其他公开数据的基础上,加上一些抽样调查、分析,由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整套科学监测、评价对外贸易运行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对自然环境影响程度的新型指标体系,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这套体系一旦建立并定期向各地通报,对引导各地进一步把握、处理好对外贸易发展中速度与效益的关系,引导企业注重出口增长质量、提高出口经济效益,势必产生良好效果。   (四)灵活调节对外贸易发展     在国内市场充分竞争条件下,以目前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与企业发展现状,可以预计,如没有采取必要的宏观调节措施,上述加工制造业商品的平均出口价格仍将呈恶性下降的趋势。
    其结果是,一方面造成国民福利的流失,另一方面增加了与他国产生贸易摩擦的机率。而国内一些资源性商品在国际市场需求旺盛、出口价格攀升的情况下,如不进行有效调控,则会造成过度开发和利润下降,既流失国民福利,又破坏自然。
     面对类似的情况,对是否可以采取运用适当调低出口退税率或征收出口关税、出口附加税的办法,似应持更加开放和灵活的态度,关键在于采取这些措施后的效果如何,不能过于教条。  从去年采取对某些资源性商品和过度竞争商品调低出口退税率的情况看,这些商品的出口价格普遍有所提高,且出口规模依然保持较快的增长。
  采取的调控措施是否适当,相当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准确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及时监测市场价格动态,预测市场供求趋势。这恰恰是我们需要加强的方面。      此外,在贸易方式、行业结构、进出口变化等方面,同样需要依据市场变化情况及时做出调整。
  总之,在科学监测的基础上,我们应该逐步学会更加灵活地运用政策性金融、财政支出、出口退税、出口税收及外商投资导向等宏观政策杠杆。   二、构建质量效益导向型的外贸促进服务体系   (一)建立促进主体网络并合理分工   贸易促进要成“体系”,首先是贸易促进的服务主体要形成网络并且分工合理,形成合力。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看,贸易促进的服务主体一般包含以下三种情况:既有全国性机构,也有地区性机构;既有官方机构,也有半官方机构;既有在国内服务的机构,也有驻外服务的机构。
  其中,全国性的贸易促进服务重点是外经贸公共信息、国外市场调查以及本国商品的对外整体推介。展览、培训、贸易咨询、企业辅导、与出口相关的技术服务及其他促进服务,主要由地方各类贸易促进机构承担。  凡是适合半官方和民间贸易促进机构开展的贸易促进工作,官方机构一般不介入。
  贸易促进机构的驻外代表机构主要从事市场调查、信息收集、帮助企业牵线搭桥等具体商务促进业务,与使领馆商务人员的工作有明确的分工并进行密切合作。   我国贸易促进网络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对海外贸易代表机构的建立缺乏一个统盘考虑和建设规划。
    除了中国贸促会和个别地方外经贸部门有限的几个驻外机构外,海外贸易服务网点几乎是空白。而我国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承担此类贸易服务受体制、机制、手段等制约,其作用的发挥非常有限。
  因此建议:   1、要合理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贸易促进分工,尽量避免重复与浪费。全国性的贸易促进服务重点是外经贸公共信息、国外市场调查以及我国商品的对外整体推介。  展览、培训、贸易咨询、企业辅导、与出口相关的技术服务及其他促进服务,应主要由地方各类贸易促进机构承担。
     2、既要健全官方机构的贸易促进功能,又要充分发挥半官方和民间贸易促进机构的作用。商务部及各级外经贸行政管理部门都有责任强化对外贸易促进工作,但是,凡是适合半官方和民间贸易促进机构开展的贸易促进工作,官方机构一般不再介入。
    提倡有条件的地方将地方外经贸部门与国际贸易促进机构进行必要的整合。   3、既要注重国内的服务网络建设,也要加快发展派驻国外的贸易促进代表机构,形成信息更加快捷、服务更加高效、国内外有机一体的服务网络。
  “十一五”期间,建议由商务部统一规划,在整合各地外经贸部门和国际贸易促进机构现有资源的基础上,陆续在全国建立100个“出口辅导中心”,在国外建立30个的贸易促进代表机构。  在我国外贸经营权完全放开后,数以万计的新企业(甚至个人)新加入外贸经营领域,成立“出口辅导中心”向他们提供各种服务是完全必要的。
     (二)关于服务内容与服务重点   世界各国外贸促进机构所提供的服务五花八门,凡是企业有需求,又适合由贸易促进机构提供的服务,都可能成为服务内容,但较集中的是以下六项:   1、信息与咨询服务。
    信息服务内容包括有关各国的进口商资料、进口制度、价格趋势、进口销售渠道、通商港口、海关通关程序和运输渠道等。重点帮助中小企业解决在开展出口中面临的国内政策法规信息流动不畅、国际市场实用信息匮乏、开拓新市场能力不足等问题。
  信息的来源多样化,服务的机制运用一定的市场手段。  信息服务往往与咨询服务并存,贸易促进机构的咨询服务包括帮助介绍出口客户等。   2、市场调查服务。主要通过海外办事处调查出口目的地的经济动向,以及进口制度、价格动向、进口途径、贸易港的情况、通关后的运输途径、通关手续、进口商的资信情况、批发商和零售商的情况、各种商品的零售价格直到零售的各个阶段和佣金、商业习惯、各类商品的需要动向等。
       3、法律服务。包括各国贸易法律、法规的咨询,贸易纠纷的调处,以及企业应诉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措施,以及协助企业通过产品国际安全认证、质量体系认证和环保认证等。   4、培训服务。
  培训内容涉及政策、实务、管理等多个方面,对中小企业的市场开拓辅导也是重要的内容。  此类服务的培训经费企业人员一般只负担一小部分。   5、与出口相关的技术服务。协助改进出口产品的设计,从海外收集设计信息以改进产品使之适合国外的爱好,提高出口商品的包装设计,等等。
     6、展览服务。展览服务重在提高企业贸易机会,特别是开拓海外新市场的机会。  服务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展览服务通常也实行市场化运作,以提高组织或参加展览的效果、效益与效率。
     从我国的情况看,上述服务内容我们除了展览服务做得较多外,其他五项都还相当不足,应作为下一步的发展重点。   (三)关于促进方式与机制   无论是最早实施政府对外贸易促进服务的日本,还是美国或欧盟国家,政府对出口的支持促进都尽可能与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相结合。
    普遍的方式是:   1、政府外贸政策决策部门[4]的职能主要集中在促进服务体系的规划、资金的支持和政策的引导等方面,主要的运营、操作则交由指定的执行机构、半官方机构或民间机构办理。
  政府外贸政策决策机构一般既不参与促进性经营活动,也不直接办理面向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的财政资助事宜。     2、面向中小企业提供的信息咨询、市场调查、贸易展览、专业培训、技术辅导等许多服务项目,由政府直接推荐有良好经营资质的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商业化服务(如服务市场较成熟,政府也可不必做任何推荐,由企业直接面市场即可),服务项目完成后再由政府贸易促进机构对相关企业予以认定资助[5]。
       3、政府贸易促进机构所直接提供的无偿服务或带有资助性质的服务采取市场化运作,以政府采购的方式委托国内外信息服务机构、研究机构、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类中介机构进行。   4、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办法,对各类贸易促进服务的政府投入绩效情况加以评估。
     上述做法的优点有三:一是可以高效地落实政府的有关政策,二是可以避免政府直接办理的体制弊端,三是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可见,我们应学习世界各国实施对外贸易促进的成功经验,由“直接促进”为主的体制转为“间接促进”为主的体制,更多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制定出口行业政策   国际贸易新理论为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美国实行鼓励出口提供了新的理论依据,是美国九十年代以来出口持续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美国自1992年实施的“国家出口战略”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制定了重点发展的出口行业政策,根据经济增长、就业增长及出口战略的需要确定了优先促进的出口行业,并据此进行资源配置,使现有资源流向政府优先考虑的最佳出口部门(行业)。
  “国家出口战略”中明确其优先考虑的是对发展环境、信息、能源、交通运输、航空工业、卫生保健和金融等行业(其中包括服务贸易行业)的支持。     我国多年来的产业政策基本上是“大而全”、“兼顾各方”的政策,产业重点一直不突出,以增强国际竞争力、占领国际市场为基点的出口产业政策从未形成。
  虽然有鼓励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的政策,但对增强我产业国际竞争力的作用非常有限:一是政策范围过于宽泛,有限的资金和资源难于集中发挥效力;二是促进措施主要集中在出口经营环节上,易授人以柄;三是受体制制约,国有企业未能因此壮大,而民营企业又基本得不到有力支持。
       显然,为尽快培育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有品牌的出口产品,借鉴国外成功经验,从科研、生产等环节加大对具有潜在国际竞争优势行业的扶持力度,是非常必要的。根据我国产业结构现状和竞争力情况,可考虑将电子信息技术、电子通信设备、高端视听产品、船舶制造、航天器材、大型机电一体化工程机械、纺织机械、发电及输变电设备、电动工具、汽车配件、摩托车、新型材料、玩具、服装、食品、水果、蔬菜、花卉、中药、生物工程等行业作为重点扶持的出口行业。
    可考虑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科研开发和技术改造投入、减免税收、提供资金支持、加大科研体制改革力度、支持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促进企业“做强做大”。   四、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
  关于加工贸易加快转型升级的必要性、紧迫性及转型方向,这几年理论界及社会各界已经基本形成共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许多文件、讲话中也已经明确提出了要求。  现在需要重点解决的是,如何采取更加有效的政策措施加以贯彻、实现。
     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   (一)完善有利于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   这方面的政策是从加工贸易企业的角度来考虑的,要解决的是如何让开展加工贸易的企业(主要是外资企业,也包括其他企业)愿意提高国内配套程度,愿意在国内延伸产业增值链的问题。
    可以采取的措施有三:   1、要完善和切实落实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税收政策,实际上主要是流转税的抵扣、返还等问题。只要这个问题不解决,即便国内的配套具备了条件,加工贸易企业还是不会有提高国内采购率的积极性。
     2、要调整、细化加工贸易的产业指导目录、商品及企业分类目录。  要体现“有保有压”,有些国内配套能力已经很强的产业、商品,就不应保留在鼓励的目录内,或者将其限制在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实行“封闭式”管理。
     3、制定更加优惠的所得税减免政策,真正鼓励跨国公司把高端技术研发中心、国际物流采购中心等转移到国内来。   (二)鼓励内资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配套合作   这方面的政策是从国内配套企业的角度来考虑的,要解决的是如何让内资企业具备条件并愿意积极向加工贸易企业提供配套的问题。
    措施也有三条:   1、所得税优惠。凡为加工贸易提供配套(包括信息、科技投入等各种服务)达到本企业销售额一定比重(如30%或40%)的内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可给予减免或返还。
     2、建立内资企业为跨国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加工配套情况的通报、考核制度。这主要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种政策导向,在我国现行体制下,还是可以发挥一些作用的。     3、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缺少关键零部件生产技术以及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具体困难。
  这是一个基础性的问题,如果不采取措施解决,即便政策再优惠,也没办法从根本上提高加工贸易的国内配套比重。因此文件中提出要专门设立国家级“加工贸易深加工研究开发中心”,有条件的地方成立“中小企业技术辅导中心”;要通过设立国家研发基金,建立加工贸易产品供求信息库,对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给予重点扶持,加强产学研、科工贸的有机结合等手段,尽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内资企业。
    有关加快扶持发展国内高新技术企业的口号喊了多年,成效有限的原因之一便是市场出路的问题。现在把为加工贸易企业提供配套作为主攻方向,正是时候。   (三)加快加工贸易管理方式创新   这方面是从海关等监管服务部门如何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的角度来考虑的,要解决的是管理方式能够更加便利加工贸易企业和配套企业的问题。
    措施有四:   1、在实现有关部门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在所有加工贸易企业中大力推广电子联网年检和联网监管,实现监管信息化、规范化和便利化,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方便企业开展业务。
     2、可根据地区条件建立保税物流园,实现园内自由贸易,以满足加工贸易企业国际配送和国际采购的需要。  不具备成立物流园区条件的,在同一地区应改革分库监管的现有模式,使两库货物实现转移、提取方便,并可进行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探索加工贸易企业信誉管理新模式,制定相应标准,使信誉良好的加工贸易企业实现“接、打、放”一体的报关模式和其他相关便捷。     4、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取消对海关难以监管但有利于深加工结转的项目的限制,如:加工原材料调拨只要能够解决调入地海关监管到位的问题,就允许放开不同企业之间的料件结转;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开发等难以审核控制的项目,可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办法,逐步完善海关监管问题;通过增设加工贸易混合手册的方式,满足企业不同进料形式的需要。
       五、扩大服务贸易出口   服务贸易出口对一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尤其是对人力资源丰富、自然资源不足的我国而言,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出口不仅应成为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内容,对做好“五个统筹”、贯彻科学发展观还有更深远的意义。
  相对于货物贸易,我国服务贸易的出口明显落后。  但我国服务贸易特别是特色服务业出口仍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只要政策得当,加快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发展,使其占我国对外贸易货物出口总额及占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都有较大提高,是完全有可能的。
     (一)理顺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体制   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已经高达800亿美元,但是服务贸易的主管部门实际上一直未完全明确(本届政府商务部的“三定方案”仍没有明确这方面的内容)。
    当前的体制是,商务部主要负责服务贸易的国际多边谈判、对外事务协调、服务业利用外资政策等事务,以及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的管理,其余服务贸易事务分属几十个相关部门。相应地,服务贸易战略发展规划、服务贸易立法、服务贸易业态划分标准、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等涉及服务贸易发展的重大事项,一直未能得到研究落实。
    因此,这方面建议采取三条措施:   1、国务院成立“服务贸易发展协调指导小组”;   2、明确商务部作为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与发展的归口部门;   3、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地方政府,都要相应建立本领域、本地区服务贸易出口统计制度。
     (二)明确服务贸易出口近期发展重点   服务贸易涉及面很广,WTO把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142个小类,仍不能完全涵盖所有服务贸易方式,因为服务业的新型业态还在不断产生。  我国要发展服务贸易出口,抓重点特别是抓近期的发展重点尤为必要。
     长远看,服务贸易同样要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的出口,那需要在国内相关服务产业发展的基础上,需要先做好规划,需要有一个发展过程。近期要把工作尽快促上去,以下几个发展重点应把握住:   1、重点发展方向。
    要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好、就业量大、与经济发展和人们生活关系密切的服务行业,如国际旅游、国际运输、国际会展、对对外承包工程、现代物流等。   2、重点贸易形式。
  服务贸易通常有过境支付、跨境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贸易形式。扩大“商业存在”需要以服务业的对外投资为前提,发展“自然人流动”需要有一批符合国外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这在短期内都是难以实现的。
    因此,要把“跨境消费”(如旅游业、国际会展、中文教育、中医服务)和“过境支付”(如国际电信、国际运输、软件出口等)作为扩大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形式。   3、重点发展业务。
  要抓住国际服务业外包加快发展的重要机遇,鼓励企业承接新一轮的国际服务业转移。   4、重点促进主体。  要大力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服务贸易出口领域。   根据上述考虑,建议确定以下15个服务行业作为近期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发展的重点:国际旅游、国际运输、国际电信、国际广告、国际会展、对外工程承包与劳务、对外设计咨询、中医、中餐、中文教育、中国影视、软件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管理咨询。
       (三)制定服务贸易出口扶持政策   服务贸易重点出口行业需要给予政策扶持,建议在国家正在实施的鼓励第三产业政策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1、专门为境外人士提供中文教育和中医服务的学校、医院,其收入免征所得税。
  凡年利润在10万元以下企业,减按15%征收所得税;20至30万元企业,减按20%征收所得税。     2、凡新办独立核算的、服务出口收入占营业收入60%以上的国际广告、国际会展、软件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信息服务、设计咨询服务企业,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3、年销售额300万元以下的小型服务业企业,增值税率由6%调减为4%。     4、服务出口重点行业的企业,每年可以以其不超过10%的外汇收入,免征关税及进口环节税进口本企业发展所需的设备器材和办公用品。
  此措施是参考印度的政策措施拟订的。   (四)全方位加强对服务贸易出口的促进服务   对服务贸易出口的促进服务目前我们几乎是空白。  因此建议结合构建质量效益导向型外贸促进服务体系,把促进服务贸易出口作为促进的重点。
  具体有以下措施:   1、在对外宣传、人员培训及信息服务、科技辅导等方面提供更多支持。   2、要重视职业教育投入,加强专业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3、要大力推动国外相关国家开放服务贸易准入限制。
       4、鼓励服务业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设立咨询机构,引导服务贸易出口企业加强对外服务营销。特别是要充分借助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商机,大力扩大国际旅游、国际会展、国际电信、国际广告、中文教育等服务的出口。
     六、提高进口综合效益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进口大国,进口对国民经济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我国进口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长期未能解决的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如何掌握对大宗进口商品的主动权、如何优化进口商品结构以及如何加强进口宏观监控,也就是如何提高进口综合效益的问题。
       (一)做好战略性资源商品和关键技术的进口调控   这实际上是要解决“大买家对价格没有发言权”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有一个过程,但从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做法看,采取以下四项措施是可以起到一定作用的:   1、推动重要战略性资源商品进口方式和来源多元化。
    这方面我们需要有一些战略性考虑,如,要研究如何通过经济外交手段,一方面,实现石油、有色金属矿、粮食、棉花及关键技术进口的来源地的多元化;另一方面,加快“走出去”开发重要资源的步伐,掌握主动权。
     2、通过政策引导、行业协调等方式,支持主要进口企业在进口采购过程中加强合作、联合谈判、集中订货、寻求共赢。  从日本的做法上看,只要政府重视,政府在“企业背后”发挥影响力,促成企业“协调价格,联合对外”是有可能的。
  只要商务部外贸司等主管进口的同志主动研究进口问题,主动与各主要进口公司沟通、协调,相信是可以起到作用的。   3、规范、引导企业积极稳妥地运用期货贸易和其他金融衍生工具,规避国际市场风险。  这方面的做法是国际“大买家”“只赚不赔”的基本手段,我们本来作为“大买家”是应该充分运用这些工具的,现在出现的一些问题主要还是制度不健全以及经验不够造成的,不能“因噎废食”,重要的是要总结经验,“吃一堑长一智”。
     4、由国家设立大宗战略性商品价格调节基金,用于平抑大宗商品进口价格的过快增长,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  这一手段必须由国家结合战略储备来运作,一手握有基金,一手握有储备物资,不以盈利为目的,而以平抑市场为宗旨。
  美国、日本的石油储备远远高于我国的储备水平,就是为了避免被动。   (二)引导优化进口商品结构   一国进口商品结构的合理性及其优化与否,是反映该国进口综合效益的重要标志。  在进口经营权基本放开、进口市场化程度大幅度提高条件下,优化进口商品结构必须运用新的政策手段。
  这方面我们可以支用以下三个方面的具体措施:   1、进一步改革完善进口体制,调动企业进口积极性。实践证明,进口放开经营,让企业按市场规则竞争,总体上对国家利益是有正面作用的。     2、进一步调整、优化进口关税结构,鼓励企业及时合理增加国外先进适用技术、关键设备和我国经济发展所需资源性商品的进口。
  关税政策是各国在调控进口结构时的重要手段,我们前几年清理不规范的减免税政策是对的,但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   3、通过及时发布进口信息、提供培训服务、加强对进口企业的行政指导等措施,引导企业更多地进口符合国家产业导向和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商品,并引导企业做好进口技术的消化吸收。
    外贸促进体系同样对进口可以发挥作用。   (三)加强进口宏观监测与管理   随着市场开放度的提高和进口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进口的市场化程度已经很高,但目前我们对进口的宏观监测与管理还存在许多不足。
  表现为:对全国进口情况的统计分析不够,难以及时、准确地判断各类商品进口的趋势及其对。  。

2006-12-14

75 0
    对于技术贸易,应加大力度,多引进一些技术,最主要的是,用外汇多引进一些人才,促进技术的吸收。 鼓励企业创立技术中心, 加大人员培养, 促进对外交流, 引进必要设备。
   限制低级产品出口, 包括高能耗,破坏环境的产品的出口, 引导产业升级换代。 鼓励第三产业的发展, 促进国内对于第三产业的相关产品的需求, 引导此类产业发展, 将可能使此产业的进口加大。
  
       总之, 第一、第二、第三以及第四产业的更高级别的发展, 将使中国的进口需求提升。 在设备上的引进, 技术上的提升, 人才的配备,培养上, 中国一来可以减少低级产业的“低级出口”, 减少附加值少的出口, 而增强我国的高端产业, 实现中国的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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