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一月初就停用了一移动手机号136********(没有恶意欠费),在二月买了移动通信的定制手机135********(买手机送话费的那种)。今天(11月13号)下午,厦门移动通信公司挂电话来向我催缴话费及滞纳金共87元。
其中一月份欠费14。86元,二月的月租20元,三月可能也还有扣月租20元,其他应该都是滞纳金了。
(后来我去问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他说滞纳金不会超过本金,本金50)
我解释说,136的那个手机号我很早就停用了。电信人员说因为你没有去销户,所以需要缴费。
我是学生。订的是动感地带学生套餐。两个手机号都有实名,有我的身份证号码。我现在用的手机号,因为是定制的,当时是送720元话费分20个月送,所以现在还有11个月396元。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希望有专业人士给点指导。
我的个人意见:我买手机,买手机号,营业厅的工作人员从来没有提醒过说,不用了需要销户。如果早点有催缴费,我不会到现在还不去交。
我的同学,曾经因为寒假回家仅一个月就被销户。所以当时我以为,欠费了一段时间,移动就会销户的。
我是否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要求只交纳本金,因为是移动公司太迟催我缴费,造成我需要交这么多的。(甚至只交纳14。86元?似乎这不太可能)
滞纳金不会超过本金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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