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2017-10-24 12:34:46
(一)会计核算依靠保险精算
在“收支相等原则”下,各险种的保费收入以及给付各种保险金、退保金、年金应如何计算确定?为保障寿险业务的偿还能力,责任准备金如何提存?需要多少相应的营业费用?这一切都有赖于以保险数学为基础的“保险精算”来回答。
保险精算是寿险所特有的,它虽然是在寿险会计核算体系之外独立进行的,但两者是相互依存、紧密联...[展开]
(一)会计核算依靠保险精算
在“收支相等原则”下,各险种的保费收入以及给付各种保险金、退保金、年金应如何计算确定?为保障寿险业务的偿还能力,责任准备金如何提存?需要多少相应的营业费用?这一切都有赖于以保险数学为基础的“保险精算”来回答。
保险精算是寿险所特有的,它虽然是在寿险会计核算体系之外独立进行的,但两者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着的。 保险精算离开寿险会计核算便失去其意义。而寿险会计核算只有依靠保险精算才使损益计算成为可能。
(二)责任准备金核算占有重要地位
责任准备金是根据保险契约为支付将来的保险给付而设置的积累金,属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一种负债。寿险责任准备金的数额与同期全部有效保单价值相等。 寿险责任准备金积累时间长、金额大,其核算的准确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公司的偿付能力和损益计算的准确性。
核算责任准备金能否较快增值,达到一定的收益率,以及安全程度(不致产生利差损)等是寿险核算非常重要的内容。责任准备金在某种程度上控制着利润的实现过程,这也是寿险的一大特色。
(三)关心远期比关心近期更重要
寿险原保险合同经营的业务具有保险期限长期性特点,绝大部分是期限达十年、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以上的长期性负债,在收入补偿与发生成本之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因此,对于寿险业务关心远期比关心近期更重要,因此,流动比率,现金比率对寿险业务并不重要,资产负债表分析更应关注远期偿付能力。
而且由于寿险原保险合同经营的产品与人的身体、生命有着直接密切的关系,能否保证在未来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是事关公司生存的重大问题。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相比,寿险原保险合同偿付能力的重要性尤为突出。
(四)盈利计算有其特殊性
寿险原保险合同在确定保险费时,是建立在“收支相等原则”上,即以保费收入的现值与给付利益的现值相等为条件的。 所以寿险业务没有产生类似非寿险业务那样的利润的余地,但寿险业务核算中损益计算的结果,能够产生盈利。
这是因为,在保费计算中,预定死亡率、预定利率、预定费用率与实际的死亡率、资金收益率、费用率出现差额,这种差额形成了寿险盈利的“三差”,即“死差”、“利差”和“费差”,其实质是保户多交的那部分保费。
保险公司要将其大部分作为红利返还给投保人,所以,其分配上也与非寿险利润分配不同。[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