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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退伍军人落户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厦门退伍军人落户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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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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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复员、退伍军人,凭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恢复户口。参军期间直系亲属户口已迁移,可凭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其直系亲属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
     二、志愿兵异地安置,凭经户政处核准复退军人入户申请表、区民政部门证明、军人身份证编码表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户口。     三、军转干部落户:   (一)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云顶北路842号)办理入户证明:   1。
   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   2。结婚证、配偶户口薄(配偶为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   3。军人身份证编码表;   4。  落户在自有住房的提供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注: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二)须提供以下材料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1。 组织、人事部门签发的《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   2。市公安局户政处开具的入户介绍信;   3。
  军人身份证编码表;   4。  配偶户口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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