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门诊大病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是多少?

福州住院/门诊大病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是多少?

全部回答

2017-10-14

142 0
    参保城镇居民首次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比例如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支付标准成年人未成年人成年人未成年人三甲(不含专科)800元400元55%60%三乙、二甲及二甲以上专科400元200元65%70%二乙、一级300元150元75%8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150元75元85%90%   参保城镇居民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福州住院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福州门诊大病的医保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