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哪些情形会构成受贿罪呢?

哪些情形会构成受贿罪呢?

全部回答

2018-03-15

80 0
    下面几种情形会构成受贿罪: 如果收受健身卡应付金额达到3万元,会构成受贿犯罪。 《解释》第十二条规定 贿赂犯罪中的“财物”,包括货币、物品和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包括可以折算为货币的物质利益如房屋装修、债务免除等,以及需要支付货币的其他利益如会员服务、旅游等。
  后者的犯罪数额,以实际支付或者应当支付的数额计算。   得知情妇敛财后未退还或上交 某领导情妇借领导干部的关系大肆敛财,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该领导干部:“这些事情都是她背着我干的,我是事后才知道的。
  ” 提醒 : 这位领导干部如果不及时将情妇索取、收受的贿赂如数退还或上交,将构成受贿犯罪。 《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赃款用于公务支出 某领导干部:“这5万元确实是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的好处费,但这些钱平时都用于请客吃饭等公务开支了,这怎么能是犯罪?” 提醒 : 国家工作人员出于受贿故意,收受他人财物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解释》第十六条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出于贪污、受贿的故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财物之后,将赃款赃物用于单位公务支出或者社会捐赠的,不影响贪污罪、受贿罪的认定,但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
   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事后收“感谢费” 某工程负责人:“局长,感谢您在项目建设中提供的帮助,这3万元是我们一点心意。
  ” 提醒 : 这位局长,这钱你要收了,会构成受贿犯罪。“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 《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二)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 (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
     国家工作人员索取、收受具有上下级关系的下属或者具有行政管理关系的被管理人员的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