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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濮阳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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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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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房屋类提取材料:   1、退休的   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②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3、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劳动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4、出境定居的   出境定居证明。     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   户口迁移证明。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①购买住房合同;   ②购房贷款合同。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①经房管部门登记的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②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8、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①有关部门的死亡证明;   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死亡职工的身份关系证明或者遗赠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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