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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维权途径?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

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有何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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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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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此,自《就业促进法》实施后,如果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歧视,就有了明确的维权途径一-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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