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110报警中心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no报警中心一直无人接听电话,这种不作为是一种严重的失职行为,杨某可以可以起诉no报警中心所属的公安局。 《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