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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租房价格标准及居住标准有哪些?

上海公租房价格标准及居住标准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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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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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级、乙级地段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8年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2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丙级、丁级、戊级地段独用成套公寓月租金=1998年独用成套公寓月标准租金×1。
  15+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花园住宅月租金=1997年花园住宅月标准租金×1。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新式里弄住房月租金=1997年新式里弄住房月标准租金×1。  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非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租金=1997年非独用成套职工住宅月标准租金×1。
  4+月超标准增收租金 非改居住房月租金=1997年非改居住房月标准租金×1。4 旧式里弄住房月租金=1997年旧式里弄月标准租金×1。3 简屋月租金=1997年简屋月标准租金×1。  3 注: 住房面积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应计算超标准增收租金(旧式里弄、非改居住房、简屋不计算)。
   月超标准增收租金=月标准租金×(承租户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控制标准)÷ 承租户建筑面积 居住标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布局,将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安排。
       房型方面,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新建成套住宅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40?50平方米。
  新建集体宿舍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设部颁布的《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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