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有哪些?
一、因购买本市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购买本市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请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购房协议书,批准文件(房改房提供《贵港市房改房屋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出售国有住房核定产权比例通知书》)(携带原件);
4、付款凭证(携带原件);
5、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6、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
温馨提示:
1、单位集资房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全部
一、因购买本市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购买本市单位集资房或房改房请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购房协议书,批准文件(房改房提供《贵港市房改房屋评估结果确认通知书》、《出售国有住房核定产权比例通知书》)(携带原件);
4、付款凭证(携带原件);
5、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6、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
温馨提示:
1、单位集资房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之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2、购买外地(指贵港市辖区范围之外)住房的职工,购房地必须是申请人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并提供其中一方在购房地工作证明或在购房地户籍证明。
如遇政策变动,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二、因购买本市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购买本市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请在全部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之内申请办理提取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购房合同(携带原件);
4、备案证明(携带原件);
5、购房票据(携带原件);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
注:购买外地(指贵港市辖区范围之外)住房的职工,购房地必须是申请人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并提供其中一方在购房地工作证明或在购房地户籍证明。
如遇政策变动,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三、因购买本市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已办结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
4、一年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
(携带原件);
5、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携带原件);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
注:购买外地(指贵港市辖区范围之外)住房的职工,购房地必须是申请人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并提供其中一方在购房地工作证明或在购房地户籍证明。
四、因大修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大修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房屋产权证(携带原件);
4、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C级或C级以上, 携带原件);
5、有工程预算资质的工程公司出具的大修工程预算书(携带原件);
6、工程合同(携带原件);
7、支付凭证(携带原件);
8、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
注:大修是指房屋承重结构实施部分拆换、加固,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的工程,大修工程主要适用于严重损坏的房屋。
五、因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
注:1、如有提前还贷或结清贷款行为,须提供提前还款凭证、贷款结清凭证(携带原件)。
2、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的,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如遇政策变动,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六、因建造、翻建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建造、翻建本市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土地证(携带原件);
4、建造、翻建住房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开工证(发证日期起两年内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携带原件);
5、支付凭证(携带原件);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如所建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
注:购买外地(指贵港市辖区范围之外)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建房地必须是申请人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并提供其中一方在建房地工作证明或在建房地户籍证明。
如遇政策变动,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七、因偿还本市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提前或按期偿还本市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借款合同(包含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单等附件。
携带原件);
4、借款借据(携带原件);
5、近期三个月还款明细(提供存折或到银行柜台打印并盖银行业务章)。如有提前还贷或结清贷款行为,须提供提前还款凭证、贷款结清凭证(携带原件)。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如所购住房属配偶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携带原件)。
注:1、提前或按期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含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的,可以每年或每隔几年提取一次,直至贷款本息全部结清起一年内。
2、购买外地(指贵港市辖区范围之外)住房的职工,购房地必须是申请人夫妻双方其中一方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并提供其中一方在购房地工作证明或在购房地户籍证明。
如遇政策变动,则以最新规定为准。
八、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
因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每联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
3、家庭收入证明(含配偶及同户居住的成年子女的收入证明);
4、已备案的租房合同和户口本(携带原件);
5、支付房租的完税凭证(自发票日期起一年内可申请办理提取手续,携带原件);
支付房租提取额=(月住房租金-月家庭收入×15?)×支付房租月数。
6、公积金联名卡(携带原件)。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按第1-6项内容准备本人的资料、提供上述其他项目资料外,还需提供与承租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均可,携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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