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购买农民的房子,私下与农民交易经过公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是说,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一样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无权私自买卖宅基地。农民宅基地只为本集体内符合条件的农民提供,非本集体的农民不能获得。 农民私自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房子是土地的附着物,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如果没有土地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您还愿意买么?北京致城律师事务所张显峰
城镇居民禁购农村宅基地 规划区不得建单门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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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8 19:53:09 来源: 人民网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采访人:本报记者 夏珺
解读人: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
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了《关...全部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是说,宅基地和自留山、自留地一样属农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无权私自买卖宅基地。农民宅基地只为本集体内符合条件的农民提供,非本集体的农民不能获得。
农民私自买卖宅基地是违法的。房子是土地的附着物,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如果没有土地证和其他权属证明,您还愿意买么?北京致城律师事务所张显峰
城镇居民禁购农村宅基地 规划区不得建单门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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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1-28 19:53:09 来源: 人民网 不良信息举报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采访人:本报记者 夏珺
解读人: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
国土资源部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这是第一个全国性的有关农村宅基地管理文件。
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
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
《意见》对如何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提出了一些可操作、实用的措施。
一是在规划上,明确提出了要合理确定小城镇和农村居民点的数量、布局范围和用地规模。
为了增加透明度,让村民都知道规划情况,《意见》要求规划必须予以公告。
二是强化了宅基地计划管理。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压缩宅基地指标的行为,《意见》提出“增设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在年度计划指标中进行单列。
三是在规划实施中,按规划区内区外的不同,分别提出了不同的引导方向。这是以前没有过的。由于规划区内是城市发展区域,宅基地管理得好坏,对未来城市建设影响重大。因此,对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意见》要求引导其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不能再建单门独院的住宅,防止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
在规划区外,《意见》则是引导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四是规范了申请报批程序。以前对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没有统一规范,《意见》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对申请条件和报批程序等有明确的规范,并且强调公开办事制度,要发挥乡镇国土所的作用。
五是改革和完善了审批管理办法。为了适应农民建房的季节性需要,《意见》改变了过去每宗占用耕地的宅基地都要到省级政府审批的办法,而是每年年初一次性由市(县)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按户逐宗批准供地。
六是强调了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通过整理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利用。不少地方在实际工作中,结合旧村改造、小城镇建设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促进城镇化水平和集约用地水平提高。从实施情况看,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相当突出。
同时,农民向城镇集中,也改善了农民居住环境条件。
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有人担心,《意见》规定各地一律不得在宅基地审批中向农民收取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会不会导致农民建房蜂拥而上甚至失控?这位负责人认为,这两者并没有必然联系。
农民建房是否失控,是管理上的问题,而不是收不收费的问题。
针对目前一些大中城市的居民到周边农村购置宅基地的行为,《意见》对此明确禁止。《意见》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但是有些地方出现了变相买卖宅基地的行为,即通过购买农民宅基地地面上的房产来获取宅基地。这位负责人说,尽管买卖地面上的房产是合法的,但如果购置房产只是为了拆旧建新,就是变相购买宅基地的行为,要坚决制止,不能为其发放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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