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外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如何编写?
1、项目办理基本程序:
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外债管理及国外贷款使用原则和要求,编制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并据此制定、下达年度项目签约计划。
项目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后再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在外方承诺贷款、国内银行承诺转贷、设备正式招标前,项目用款单位通过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向国家国家发改委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项目单位与国内银行正式签署转贷协议后,到发展改革部门班里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手续。
2、申报纳入国外贷款规划的备选项目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简要情况;(2)项目建设必要性;(3)拟申请借用国外贷款的类别或国别;(4)贷款金额及用途;(5)贷款偿还责任。
3、纳入国外贷款备选项目规划的项目,应当区别不同情况履行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4、在项目前期准备阶段,中方要完成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资金申请报告,国外贷款机构要完成项目的评估。
项目可研报告审批通常应在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的预评估和评估阶段进行。同时,应在批复可研之前完成环评报告、移民安置计划、土地使用批复、水土保持计划批复、国内银行贷款承诺等。 在完成可研报告的审批后,以及国外贷款机构也已完成项目正式评估、形成备忘录后,向国家发改委报送国外贷款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