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学者提出的环境民主化
环境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公民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既然是政治问题,就要从政治角度研究环境污染的成因,首要的是群众参与经济决策权太小或不参与由地方主要领导“代”行,特别是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很多地方政府一味注重短期的经济利益,忽视了经济增长背后对环境的破坏,忽视了经济发展中对环境的保护,还有一些地方主要领导不懂环境科学或对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估计不足,致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而当环境问题出现时,地方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决策、“政府形象”和地位,极力淡化环境责任,甚至沦为成为污染源的保护者,环境保护和环境维权工作困难重重。
要改变环境严峻形势,必须实现自下而上,即由...全部
环境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是公民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既然是政治问题,就要从政治角度研究环境污染的成因,首要的是群众参与经济决策权太小或不参与由地方主要领导“代”行,特别是地方政府部门,为了实现经济快速增长,很多地方政府一味注重短期的经济利益,忽视了经济增长背后对环境的破坏,忽视了经济发展中对环境的保护,还有一些地方主要领导不懂环境科学或对企业对环境的影响估计不足,致使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而当环境问题出现时,地方政府为了维护自己的决策、“政府形象”和地位,极力淡化环境责任,甚至沦为成为污染源的保护者,环境保护和环境维权工作困难重重。
要改变环境严峻形势,必须实现自下而上,即由群众到政府、到党的监督、管理,让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积极促使实现公民环境权益民主化,才能达到环境保护的真正目的。
环境权益民主化,就是公民在环境管理和相关事务中有参与和决策的资格,同时,在政策层面上有让社会公众参与环境权益民主化的热情和动力。一方面,政府部门要通过法律、行政、部门规章等手段赋予公民享有和承担环境权益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通过经济政策、荣誉来启发、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主动维护环境,引导公民参与环境权益民主活动。
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必要条件,科学利用和保护环境,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重要的发展资源。环境权益民主化,体现了我们“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和制度。环境保护既要靠政府,更重要的是要靠群众参与。
必须创造良好的环境让公众、公民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履行公民环境权益民主,使环境与政府、公众、公民形成一个有机的关系体。
环境与每个人息息相关,由于过去过多倚重于政府,很多民众习惯并自然放弃了环境权益的民主权利,这也是我国环境形势严峻和压力加大的主要原因。
不参与、不关心,甚至连一些污染严重的地方,当地的民众都不是很积极,认为没有作用。其实,在工业、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我国已经制定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由于没有民众的参与和监督,一些企业视国法而不顾,与民众、政府博弈,其中不乏一些知名企业,致使违规、违法层出不穷。
积极推进公民环境权益民主化势在必行。
当前我们实行的环境检举、信访、诉讼、监督等公众参与形式的效力是很有限的,有限的不在政策层面上,而在公众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坚定性上。在我国,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主要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群众环境权益维权知识、环境意识薄弱,还有一些地方群众只注重眼前的经济利益,不是与企业同流合污就是被企业收买,环境权益民主得不到真正的体现。
目前,这一现象在向经济发达的地方蔓延。正本清源,还是要从政治层面上给环境权益民主化实现提供具体路径和方法。
首先,要将环境保护的国家意志有效地传递给群众。“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环境权益是我们每个公民的神圣权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这些口号要深入人心,这是国家环境意志的外在表现。
在各地的显要位置制成标语,这样可以通过简单的、公众可以接受的“法律”形式,明确公民作为国家主任应该享有的具体的环境权利和应该承担的义务;其次,再配套简单易行的环境权利履行义务的正当法律途径和程序,以及防止环境权利被剥夺的程序、途径和惩罚措施。
当然,也有必要对相关法律进行修订,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没有保护检举和控告人的保护措施,即使在其他法律中有体现,也要做相应的、能被公众迅速了解的、非专业的司法解释,要有一个实施规范;第八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太笼统,没有量化。没有量化,就没有可操作性。什么才算“有显著成绩”,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就必须量化到位,奖得明明白白,公众的参与意识就会调动起来,这样才能使公众从被动关心环境转变到主动关心环境、维护环境。
环境保护是一项全民事业。要使公众主动参与环境,在赋予公众环境权益民主的同时,还必须通过大众传播使公众了解环境权益,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境知识水平。当然,也让公众了解并理解,在经济发展中破坏环境在所难免,保护环境不能过于极端,不能阻碍经济正常发展。
在发展经济过程中,要处理好环境、发展与公众的关系,维护人民群众环境安全,着力解决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
环境权益民主化目的是使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与社会的繁荣紧密联系在一起,旨在推动我国社会政治秩序健康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同时,也是应对国际环境压力解决的有效手段。
只有当经济发展到环境不能承载污染人民群众开始要求环境权益时,只有当政治体制改革转向民生而人民群众开始成为民主主体时,只有当国际社会把环境安全作为一种标准而成为一种制约机制的外交手段时,环境权益民主化就会自然而然产生,不过这种产生有主动和被动之分。
从政府的层面上来讲,政府主观希望并努力要为人民群众提供水清天蓝地干净的生活环境,但如果缺少了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民主,就像一个残缺的机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应该是自下而上的,这样才能发挥民族的凝聚力,才能推进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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