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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

杭州经济适用房如何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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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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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申请材料一、《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Ⅰ》(原件) 二、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三、申请人入杭籍5年以上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或有效户籍证明原件 五、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和丧偶提供证明原件 六、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原件) 七、申请人、配偶及申请家庭成员房产状况证明(原件) 八、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等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仅限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注:需申请人本人或其配偶提交申请材料,委托代办需提供《委托公证书》,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须由收件部门校验原件,所有申请材料将由市房产管理部门留存。
     申请流程1、 申请人领取经济适用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 申请人及其他家庭成员所在单位行政或纪检部门分别审核签字并盖章, 3、 《审核表》填写完毕并盖章之后,由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到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4、 经审核,管理中心将把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情况通过西安房地产信息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天。   5、 公示期满后,管理部门将在申请表上加盖“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专用章”(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一年),申请人可在本市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自行选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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