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宅申领表Ⅰ》(原件)
二、申领人、爱人及申领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三、申领人入杭籍5年以上文件(原件)
四、申领人、爱人及申领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或有用户籍文件原件
五、申领人及申领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文件复印件(校验原件),未婚和丧偶供给文件原件
六、申领人、爱人及申领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文件 (原件)
七、申领人、爱人及申领家庭成员房产状况文件(原件)
八、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等有关机构开具的文件(原件)(仅限契合杭州市安顿条件的戎行人员)
需申领人自个或其爱人提交申领材料,托付代理需供给《托付公证书》,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均须由收件部分校验原件,一切申领材料将由市房产管理部分留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