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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呢?

福州大学生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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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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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门诊大病和住院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办法   1、门诊大病和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统筹基金开始支付的“门槛”):   三甲(不含专科) 400元   三乙、二甲以及二甲以上专科 200元   二乙、一级 15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75元   年度内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直至降至零为止。
    两个以上门诊大病病种按一个起付标准计算。   2、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后、封顶线之前的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三甲(不含专科) 60%   三乙、二甲以及二甲以上专科 70%   二乙、一级 8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90%   3、封顶线:年度内(1月1日至12月31日)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含起付标准、基本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6万元以上至14万元以内(含14万元)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30%。
       从2013年1月1日起,一个参保年度内,对参加福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患大病发生的个人负担的医保目录内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万元以内,给予大病补偿,补偿比例为50%。
     (二)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参保学生在我市市级统筹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年度内每次就诊起付标准为10元,起付标准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全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起付标准、按比例自付费用)。
       (三)学生意外伤害险赔付办法:   在校学生参保后,因突发的、外来的、非本人意愿的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造成的非疾病伤害可享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具体赔付标准如下:   1、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在医院门(急)诊所产生的合理且必需的急救车费,及符合福州市居民医保“三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95%比例赔付。
    全年赔偿限额为5000元。   2、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残、烧伤,根据伤残程度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赔付金额为1。5万元;   3、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1。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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