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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工伤医疗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梅州市工伤医疗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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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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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助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   ①、一级伤残为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   ②、二级伤残为十四个月的本人工资;   ③、三级伤残为十三个月的本人工资;   ④、四级伤残为十二个月的本人工资;   ⑤、五级伤残为十个月的本人工资;   ⑥、六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
       注意事项:   ①、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②、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   ③、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④、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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