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户口享受生育保险?女方是成都
符合规定均可以享受待遇。
由职工所在单位持《〈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领《自贡市生育医疗费等记账通知书》(简称《通知书》),并凭《通知书》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记账孕产期保健检查和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除应由职工承担的婴儿费和超出服务协议约定标准的床位费以外的记账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定额结算。
关于印发《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自劳社发〔2007〕130号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和《四川省人...全部
符合规定均可以享受待遇。
由职工所在单位持《〈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向参保地社保机构申领《自贡市生育医疗费等记账通知书》(简称《通知书》),并凭《通知书》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记账孕产期保健检查和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除应由职工承担的婴儿费和超出服务协议约定标准的床位费以外的记账费用由社保机构与医疗机构直接定额结算。
关于印发《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自劳社发〔2007〕130号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和《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第十二条 下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
(四)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费用。
《自贡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试行)》实施细则自社险〔2007〕73号
第十二条 因特殊情况(如:在市外居家等)需在市外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应向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经社保机构核准的按《办法》、《标准》和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和要求支付生育保险待遇,不足部分由职工本人(或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四条 参保单位申领《记账通知书》时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生育职工夫妇的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怀孕证明》原件。
4、经用人单位确认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申请》原件。
5、施行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的,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原件。
6、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十五条 参保单位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按以下相应的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一)申报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生育职工夫妇的有效《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用人单位确认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申请》原件。
4、施行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的,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原件。
5、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或《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原件。
7、《出院证明书》原件。
8、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实行记账孕产期保健检查和生育的女职工申报生育津贴须提供:
1、《记账通知书》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或《婴儿死亡证》或《流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原件。
4、《出院证明书》原件。
5、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男职工申报生育医疗费补助须提供:
1、同本条(一)款“申报女职工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须提供的相关材料”的规定。
2、配偶的户籍证明(或有效《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报领记账生育医疗费等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社保机构出具的《记账通知书》原件。
2、超出本细则规定并发症病种的《并发症确认申请表》原件。
3、《生育医疗费用清单》原件。
4、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定额结算标准
(一)孕产期保健检查费400元。
(二)怀孕四个月以下流产的300元。
(三)怀孕四个月以上不满七个月引产的,一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9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四)正常生育(顺产)和怀孕七个月以上引产的,一级医院1600元、二级医院1800元、三级医院2000元。
(其中,施行产钳术、臀位助娩术的,再增加300元)
(五)剖宫产的,一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600元、三级医院2800元。
(六)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孕产期保健检查费和生育时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费,并由社保机构与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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