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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惠州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经营范围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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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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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GSP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平面图   5、以下材料若为增加经营范围的需提供,若核减经营范围则不需提供:   (1)设施设备目录   (2)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证体系目录   (3)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明   (4)需提供新增从业人员岗前培训证明及体检表复印件,   (5)增加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提供中药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证明资料、身份证及学历证明。
       (6)申办者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正式的用人决定文件及鉴证过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中间部分不需要复印)。合同原件核对后退回。   6、经办人非企业负责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粘贴委托方及被委托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申明。
       提交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单位申报的,每页均需盖章确认(申请人为个体的,可使用申请人的指模代替)。若为连锁企业门店的,需加盖连锁企业单位公章。
  如是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办人可以当场更正,在更正处按手印或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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