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共有部分业主对楼房的哪些部分是共有
楼房共有部分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法律分类问题,它相对与专有部门而言,
区分所有楼房的共有部分指供区分所有人共用,属区分所有人共有的部分,包括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部分指楼板、屋面、梁、柱等承重结构以及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共用车库、共用厨房、共用厕所。 传达室等。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同使用的排水供水管道、落水管、共用供电通讯线路、垃圾道、暖气干线、加压水泵设施。共用水箱水塔、消防设施等。
楼房区分所有人对楼房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也负有以下一些义务:
(1)正确使用义务。 区分所有人对楼房共有部分按其份额享有使用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必须...全部
楼房共有部分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法律分类问题,它相对与专有部门而言,
区分所有楼房的共有部分指供区分所有人共用,属区分所有人共有的部分,包括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部分指楼板、屋面、梁、柱等承重结构以及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共用车库、共用厨房、共用厕所。
传达室等。
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同使用的排水供水管道、落水管、共用供电通讯线路、垃圾道、暖气干线、加压水泵设施。共用水箱水塔、消防设施等。
楼房区分所有人对楼房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也负有以下一些义务:
(1)正确使用义务。
区分所有人对楼房共有部分按其份额享有使用权,对共有部分的使用必须按共有部分的结构、性质:和用途进行使用。例如走廊通道供人行走,不能在走廊上堆放杂物或作其他用途;楼房外墙和楼顶用于出租设置广告招牌,所得的租金应在共有人间按其所占共有份额进行分配。
《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规定:\"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厕所以及院落、供水排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用部分,不得有掼害他方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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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用负担义务。因对楼房共有部分支付的日常维修费用,增添共用设施设备支付的费用,管理事务的费用,各共有人应按其对共有部分所占比例进行分担。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