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军人二级残疾评定标准有哪些呢?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的,为二级:
1。重度智能减退;
2。后组颅神经双侧完全麻痹;
3。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4。 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劳动、生活和社交能力仍基本丧失;
5。双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6。双下肢高位缺失;
7。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或功能完全丧失;
8。 肩、肘、髋、膝关节中4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80%,四肢大关节中4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10。全面部瘢痕并重度毁容;
11。一...全部
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分护理依赖的,为二级:
1。重度智能减退;
2。后组颅神经双侧完全麻痹;
3。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4。
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劳动、生活和社交能力仍基本丧失;
5。双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6。双下肢高位缺失;
7。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或功能完全丧失;
8。
肩、肘、髋、膝关节中4个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80%,四肢大关节中4个以上关节功能不全;
10。全面部瘢痕并重度毁容;
1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
02或双眼视野≤8%(或半径≤5°);
12。双眼矫正视力<0。02或双眼视野≤8%(或半径≤5°);
13。双侧上颌骨或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14。一侧上颌骨并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15。
肺功能严重损害,呼吸困难Ⅳ级,需依赖氧疗维持生命;
16。食管损伤后无法行食管重建术,依赖胃造瘘或空肠造瘘进食;
17。双肺或心肺联合移植术后;
18。慢性心功能Ⅳ级;
19。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治疗无效;
20。小肠移植术后;
21。肝切除≥3/4或胆道损伤,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22。肝切除后原位肝移植;
23。肝硬化失代偿,肝功能重度损害;
24。
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布-加(Budd-chiari)综合征;
25。全胰切除;
26。慢性肾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期)6个月以上,终生依赖药物治疗或间断透析;
27。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害,或呼吸困难Ⅲ级;
28。
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Ⅲ级;
29。急性白血病治疗后未缓解;
30。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3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RAEB-T型;
32。淋巴瘤Ⅲ~Ⅳ期,治疗后病情继续进展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