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二者的准入条件
2月18日,北京市建委颁发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政策;虽然这四项政策还需要征求意见;但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从销售对象、准入条件等方面的细则已经基本确定;为了使消费者能够更好的判断是否适合购买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对二者的基本要素、准入条件、再上市交易政策三大方面进行了比较。
限价房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
从二者的定义来看,限价房仍是一种普通的商品住房,但是限制了价格、面积、销售对象;面向的是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经济适用房是具...全部
2月18日,北京市建委颁发了《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政策;虽然这四项政策还需要征求意见;但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从销售对象、准入条件等方面的细则已经基本确定;为了使消费者能够更好的判断是否适合购买限价房或经济适用房,"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对二者的基本要素、准入条件、再上市交易政策三大方面进行了比较。
限价房面向中等收入家庭,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
从二者的定义来看,限价房仍是一种普通的商品住房,但是限制了价格、面积、销售对象;面向的是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经济适用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主要面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者同样具有保障性,因此在优先购买人群以及房源销售方面是基本相同的,房本上也清晰的显示了房屋的产权。
由于销售对象不同,决定了限价房的价格要高于经济适用房,去年供应的限价地从4800-7300元/平米不等;而已有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均价普遍在2350-4600元/平米之间,二者平均相差2500元左右。
同时限价房的居室供应面积更大。由于经济适用房所具有的完全保障性质,因此限定了配售标准,比如人均适用面积15平米,购买过程中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也比限价房更为严格。
表1:北京市限价房及经济适用房基本要素对比表
比较项目
限价房
经济适用房
定义
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的普通商品住房
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销售价格
由市发改委、建委等部门研究定价,去年供应的限价地从4800-7300元/平米不等
实行政府定价,已有经济适用房均价从2350-4600元/平米不等
销售面积
以90平米以下为主,其中一居在60平米以下,二居在75平米以下
60平米左右
销售对象
本市中等收入住房困难的城镇居民家庭、征地拆迁过程中涉及的农民家庭以及市政府规定的其他家庭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优先
购买人群
1、拆迁户;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3、已通过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
1、拆迁户;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3、承租危房等住房困难的家庭
配售标准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并且不得再次享受其他形式的保障性住房
人均使用面积15平米;对无房家庭原则上二人及二人以下户配售一套一居室,三人户最大配售一套两居室,四人及四人以上户最大配售一套三居室
购买流程
实行申请、初审、复审、备案制度
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
房源销售
通过摇号、轮候方式销售
通过摇号、轮候配售销售
房本
房本上注明“限价商品住房”字样
房本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字样
供应量
未来三年内供应1000万平米,2007年供应315。
7万平米,2008年计划供应450万平米
未来三年,北京市将建设1000万平米经济适用房
3口之家,家庭月入7333元以下可购限价房,月入3775以下可购经济适用房
限价房、经济适用房二者的准入条件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基本条件,都必须具有本市户口,由于经济适用房的完全保障性质,条件更为严格,需要取得本市户口满3年。
另外,二者同样要求单身家庭申请的,申请人需年满30岁。第二个条件是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规定的标准;其中又以家庭收入的条件最受关注。
限价房所规定的收入条件相对宽松,其中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在8。
8万元及以下的都可以购买;不仅涵盖了北京市的中等收入群体,也涵盖到了部分中高收入的人群,购买人群的覆盖面已经较广。而经济适用房则是按照家庭人口不同制定不同标准;审核过程也非常严格,就是为了确保经济适用房出售给真正有需要并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以3人一户为例,家庭年收入在45300元以下,相当于月均收入为3775元以下,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而家庭年收入在8。8万元以下,即月收入7333元以下的,就可以购买限价房。
表2:北京市限价房及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对比表
比较项目
限价房
经济适用房
准入条件
基本条件
本市户口;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岁
取得本市户口3年;单身家庭,申请人需年满30岁
收入条件
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需在8。
8万元及以下
4人及以上的,家庭年收入需在11。6万元及以下
按照家庭人口不同制定不同标准;1人一户年收入22700元以下;2人一户36300以下;3人一户45300以下,4人一户52900以下,5人及以上60000以下
不满5年转让均要回购,已满5年转让均需交纳一定比例土地收益
经济适用房属于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在征求意见稿中,限价房在这方面并没有限制。
二者在再上市交易时,都设定了取得房产产权是否满5年的条件。
不满5年的,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政策类似,都是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部门进行回购;其中限价房的回购价格需要按照原价并参考折旧和物价水平确定;经济适用房则是按原价直接回购或出售给符合条件的购买人。
已满5年的,二者都可以按照市场价出售,但是都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收益;其中限价房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房价格差的35%缴纳土地收益;而经济适用房则要看政策执行后是否签订了购房合同;政策执行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补交10%综合地价款。
未签订购房合同的,则按市场价出售,需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政府对于限价房及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都进行了较大的限制,通过补交土地收益的方式减少售房所得;在确保了这两类房产的保障性质外,也有效的抑制了部分投资。
表3:北京市限价房及经济适用房再上市交易政策对比表
比较项目
限价房
经济适用房
再上市政策
不满5年
不满5年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参考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
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已满5年
已满5年可按市场价转让,并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和限价房价格差的35%缴纳土地收益
政策执行后已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市场价格出售时补交10%综合地价款。
政策执行后未签订购房合同的,按市场价出售,需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
转让后产权
5年内回购或转让后产权性质仍未限价房,5年外转让后可获得上商品房产权
不满5年回购或转让后仍为经济适用房,已满5年转让后可取得商品房产权;同时,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按原购房价格和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住房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最后,"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认为,限价房管理办法等四项政策公示征求意见,表明北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制度已经基本构建完成,这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按图索骥规划自身的置业计划,对于商品房市场的良性发展也具有积极的作用。
限价房为限制房价过快上涨而生
2008年的日历刚刚翻开几十页,有关限价房的报道就已层出不穷,屡屡成为吸引国人眼球的新闻主角:2月16日,广州保利西子湾限价楼盘甫一开盘即有219套单位遭到中签者弃购;随后,广州市政协委员、合富辉煌集团董事长扶伟聪炮轰限价房政策,说广州的限价房让人重新看到平均主义、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子,给社会带来了新的不公平,又影响社会和谐,应取消限价房;《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关于购买资格的条款引起激烈讨论。
限价房,是从200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一份关于住房调控的重要文件中“横空出世”的。在这份题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的文件中,首次在全国范围内提出“土地供应应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
由于这个文件涉及建设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等九个部委,因此当时人们习惯性地把这个政策简称为“九部委意见”,同时把这种新出现的住房供应现象统称为“两限房”。
很快,人们就发现,“两限房”的概念似乎显得有些模糊,一些不明就里的人往往搞不清楚两限房限的究竟是什么内容。但在许多人看来,两限房的核心内容就在于限制高企的房价。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输入“限价房”能搜出1500万个结果,而“两限房”则只有939万个结果。
可见,限价房的说法渐渐成为老百姓口头语的主流,这似乎更能表达民意,更能体现人们对于目前房价上涨过快局面的一种强烈控制欲。
2008年1月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指出要“确保不低于70%的住宅用地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的建设”,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限价房的地位,并将其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一起提到了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相提并论的高度上来。
事实上,限价房和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就是两限房的细化表述,而在不少城市,限价房同时也限套型,严格遵守90平方米以下的规定。
一些地方此前早已对限价房进行过富有成效的探索。据记者了解,较早对普通商品房采取限价方式的城市有江苏省南京市、浙江省宁波市、山东省青岛市等。
南京最早对中低价商品房进行限价是在2003年9月,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当时发布公告,当地第一宗专门用于建设中低价商品房的地块——南湾营地块首次采取对房价限高的方式拍卖出让,要求建成后的商品房最高售价不得超过2600元/平方米,现在南湾营小区已经成为南京中低价商品房中一个成熟小区。
同年11月,连续两年成为全国房价涨幅冠军的宁波市从江北庄桥谢家村调拨了1000套经济适用房作为首批限价普通商品房,同时挂牌出让7宗限价房用地,提供了约4000套住房,建筑面积50多万平方米,住宅面积在55~95平方米之间,售价最高不超过3300元/平方米,大大低于当时全市4565元/平方米的均价。
“当时就采取了限房价、竞地价的做法,但楼面地价还是控制在了900多元/平方米。”宁波市土地评估事务所所长陈建祥在电话里对记者回忆道。
青岛则在2004年就出台了《青岛市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并于2005年6月成功挂牌出让第一批两宗普通(限价)商品住房用地,土地面积共约179亩。
现在回过头去看,这些城市的先期实践给如今的政策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限价房是保障房吗
不过,从现有的情况看来,限价房有其自身从娘胎里带来的先天性不足,仍有待于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修复。
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摆在面前最重要的问题应该是:限价房究竟算不算保障性住房?这也是许多专家学者争议很大的问题。
有不少城市在统计数据时,往往把限价房归入了保障性住房中。但事实上,这似乎是个“美丽的误会”。
限价房是否归属于保障性住房,关键还要看住房分配方式、土地供应方式和房产所有权及转让限制条件等。从北京、南京、广州、深圳等地的经验看来,限价房目前还不属于保障性住房这个框框里的内容。
已公示的《深圳市住房保障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障性住房的来源,主要由政府自行组织建设,通过各种途径归集的住房也可用作保障性住房,如: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土地使用权人建成后由市政府以一定价格收购的住房或者按照约定归政府所有的住房;政府投资建设的未出售或者已经依照有关规定回购或收回的原微利房、安居房;政府以收购或置换方式取得的住房;政府依法收回的土地上可供居住的住房;政府依法没收的可供居住的违法建筑;社会捐赠的住房等。
从这个规定看来,保障性住房须由政府掌控,限价房显然不在其中。
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住房问题解决还是两个基本渠道:政府或市场。市场商品房价格由市场确定;政府保障的主要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讲,更多地用于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的限价房也依然不属于保障性住房的范畴。
从目前各地的实施情况来看,保障住房用地都是划拨土地,而限价房用地则采用带附加条件的招拍挂出让。在限价房问题上,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的表述基本一致。
限价房(或“两限房”)是为稳定房价、缓解房价过快上涨压力而采取的措施,其属性仍是普通商品住房,其土地也与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样,走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出让的程序。所不同的是,套型面积和房屋售价成为限价房用地出让时的前置条件,与容积率、绿地率等其他规划、建设、土地条件一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中。
今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而“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合理调整城市土地供给结构,增加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也成为今年要采取的措施之一。
全国性的《住房保障条例》立法工作已列入今年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当中,正在开展调研。
去年有关部门负责人曾表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将是条例重点考虑的问题,尚不涉及中等收入家庭问题的解决。3月17日,今年新成立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对中等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有关住房政策还需要进一步地研究和明确。
对于房价上涨较快,特别是房价水平较高的地区,可以发展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据报道,目前建设部门初步形成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租赁房、限价房等四个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看来,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并不是问题,只不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问题显得更为急迫,有关部门短期内尚难腾出手来更多地拉“夹心层”家庭一把而已。
但是,住房保障体系的构建与保障性住房的供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中等收入家庭进入住房保障体系并不意味着限价房立即就能随之转变成为保障性住房。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廖英敏研究员对记者表示,限价房是在限套型、限房价的基础上,采取竞地价、竞房价的办法开发建设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主要面向买不起商品房的中低收入家庭。
限价房是政府调控市场的一种手段,也是鼓励开发商积极参与的一种住房供应方式,它含有国家政策指导的因素,与保障住房有区别。“保障住房是要政府负起保障责任的,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目前,住房作为政府关注民生的重点,政府在做好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的同时,也在注重解决中低收入普通百姓的住房问题,其中限价房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
北京市的提法或可供参考。他们把限价房归于“政策性住房”,既非保障性住房,又非传统意义上的商品房,而是带有政策指导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也许这一归类对全国住房政策的制定部门有所启发。也就是说,限价房虽然尚不属于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但由于它被政府赋予了价格指导的含义,因而抹上了浓郁的政策性住房色彩。
青岛则把限价房归入了辅助保障体系,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构成的基本保障体系并行不悖,这或许是未来保障性住房发展的一个方向。
限价房限住高房价了吗
尽管国家并未对限价房采取一刀切的政策,也没有要求像廉租房那样每个城市都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制度和保障机制,但处于“夹心层”的人们把释放“安居焦虑感”的愿望更多地寄托在限价房上。
在房价连续涨幅较大的城市,尤其如此。不过,这“小荷才露尖尖角”的限价房能否承受起这种别样的期冀与厚望呢?限价房能够限住上涨过快的高房价吗?
“我认为限价房是有一定作用的。”廖英敏说,限价房由于带有国家政策因素,要求中小户型、中低价格,显然它将对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带来正面的促进作用。
一是限价房比相同质量的商品房价格水平低很多(一般城市低15%~20%),减轻了普通百姓购房的压力;二是能够对拉低住房均价起到一定作用;三是能增加普通住房的供应量,平衡市场供需。
南京大学城市与资源系博导林炳耀教授也认为,这一政策的实施,不仅扩大了城市的发展空间,也拓展了老百姓的买房空间,从而使周边房价上涨的压力“瓦解”,进而削弱其他区域房价“跟风上涨”的势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显示,今年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9%,涨幅比1月低0。4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2%,涨幅比1月低0。1个百分点。
总体来看,全国房屋销售价格同比涨幅仍然高位运行。
但自去年11月以来,随着国家各项宏观调控措施效果的逐步显现,房屋销售价格环比涨幅趋缓,部分前期涨幅较大的城市房价出现小幅下降。
那么,哪些热点城市的房价出现了微降?从1月份的统计数据来看,广州,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
9个百分点,其中新房售价环比下降0。5个百分点;南京,房屋销售价格环比持平,其中新房售价环比下降0。1个百分点;深圳,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其中新房售价环比下降1。2个百分点;杭州,房屋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
3个百分点,其中新房售价环比持平……
与此相对应,我们再来看看限价房的推进情况。记者从上述几个城市的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部门获悉:
广州,目前10个限价房项目中能提供约150万平方米住房面积,扣除部分公建配套面积后约可提供限价房在1。
5万套左右。
南京,自2003年以来已推出了16宗限价房用地,规划用地面积7084亩,总建筑面积463万平方米,可建住宅54500余套。2007年推出2宗中低价商品房用地,并在另5宗地块中安排了一定比例的限套型、限面积和明确政府回购价的拆迁安置房用地,用地面积40。
8公顷,可用于7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拆迁安置。今年年内计划推出10万平方米限价房,占全市年度住房上市量的1%左右。
深圳,去年底推出两宗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地块,其中宝安区1宗地块成交,用地面积约2。
9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31万平方米。今年还将新增3宗限价商品住房用地,用地面积共计7。2万平方米,拟建设套数2100套。
杭州,今年将开建40万平方米限价房,这是年初杭州市市长蔡奇在市人大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的,人们以“杭州限价房渐行渐近”的说法奔走相告,称之为“姗姗来迟的限价房”。
此外,武汉市也传出今年将投资22。5亿元建90万平方米两限房的消息,天津市今年计划开工建设限价房200万平方米……
虽然,我们从统计数据中找到了一些限价房与房价微调之间蛛丝马迹的关联,但确实没有更充足、有力的证据来证明“限价房导致房价下调”这一观点。
陈建祥认为,限价房能否真正影响到房价,其供应量和所处地段是很重要的。廖英敏则表示,如果能够达到“国六条”所要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占70%的比例,那么它对市场的作用就会很大。
限价房的希望所在
关于限价房,也有不同意见的声音。
上海社科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学术部副主任陈则明反问了记者一个问题:“如果房价要跌,还需要限价房吗?”随后他给出了自己的回答,如果房价一定会跌,那么是用不着推出限价房的,这说明政府还是看到了房价继续上涨的压力。
他认为,不管谁买房,都会带有投机成分,因此限价房主要是对心理预期产生作用。他打了个比方:从市场来说,不管股市还是楼市,其真正的底还是市场底,而不是政策底。
陈则明认为,广州的房价出现下调,主要原因还是出在供求关系上,也就是住房供应有了保证,“即使没有限价房,房价也会下调。
”他说,深圳就更是非理性炒作房价的代表,目前住房价格严重偏离价值,因此到了一定阶段市场自然会下调。深圳市去年底推出的两宗限价房用地中有一宗流标,似乎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他的观点。
记者问陈则明,限价房对市场的作用和影响如何?他说,限价房近期对房价会有一些限制,但也仅从心理预期因素方面有作用,长期而言还是会有可能造成不公平。
“市场里不应掺入道德因素。”他补充道。
陈则明所说的“道德因素”实际上就是购买限价房的资格问题。那么,到底谁有资格购买限价房?这也是普通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这在各地的规定并不一样。宁波等地早期的限价房主要是面向拆迁安置户;南京早先限价出售的中低价商品房也是面向拆迁安置户,今年面向城市其他无房居民的限价房政策还没出台,但已被一些媒体渲染为“大龄青年首次置业房”。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利娜与陈则明的观点有近似之处。她说,两限房作为一个短期的、过渡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从长期发展来讲,政府应减少非市场化的住房供给,特别是限制国有、垄断单位用以往无偿划拨的土地,以兴建经济适用房为名,行福利分房之实。
关键是政府应该通过土地、税收、信贷政策和开工许可等引导房地产企业开发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宅,加大市场可支付住宅供给。汪利娜认为,在房价上涨过快且市场自身很难在短期内作出调整的情况下,政府推出两限房是对市场的纠偏。
但它毕竟是人为地形成与市场价格的差异,就可能会产生寻租行为。因此,政府应对购买对象、建筑标准、购后上市进行有效的限制,以区别于市场上的纯商品房,否则两限房还会成为有钱人炒作的对象,就像以往的经济适用房那样。
目前已经出台限价房管理办法(或“征求意见稿”)的大城市只有北京和广州,这两座城市对购买者收入和财产的规定也成为众人乐此不疲地比较和讨论的焦点。《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而3人及以下家庭须符合的条件是:家庭年收入8。
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这显然比广州市“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必须均有广州户口)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的规定要严格许多。
但两个城市中等收入家庭的收入和财产差别真的有这么大吗?即便是同一个城市,这个标准又是否合理?目前尚没有足够严谨而科学的依据来支撑这个标准。这也是陈则明、汪利娜担心的“不公平”所在。
广州和北京的限价房管理办法除了准入条件上的不同,在转让条件上也有区别。
两地都规定限价房自产权登记之日起五年后才能转让,且要补交土地出让收益等价款。但广州要求将房屋转让时的基准地价与土地出让时的成交楼面地价二者相比较,按价高者的30%补交;北京则要求按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差的35%交纳。
相映成趣的是,北京市规定经济适用房满五年后转让要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政策规定对买方市场的影响无疑是决定性的。对开发商而言,限价房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样是他们拿地时的重要风向标之一,这也将直接影响限价房卖方市场的态度。
事实上,尽管利润率被控制在8%左右,尽管深圳限价房用地有流标现象,但许多开发商对限价房用地的推出还是颇感兴趣。且不论2003年宁波市首次推出当地7宗限价房用地时引起25家开发商参与竞标,毕竟宁波市当年土地出让时的标书中规定了限价房“建成一年没有售完,政府全部收购”,因此即使利润率不高,但销售无忧,开发商显然更有底气。
单说去年北京市的两限房用地平均投标企业数量就超过了每宗7家,其中,东铁匠营和常营B2地块分别高达14家和15家。不过,今年是否仍旧会有这种盛况还很难说,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表示,开发商会观察今年的市场销售和政策情况再作决定的。
记者问这位负责人,如果北京的限价房用地出现流标现象,有什么补救措施吗?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尚未考虑,但应该引起警惕。3月19日,北京市今年首宗两限房地块开标,包括北京住总在内只有4家开发商参与竞标,一些好事的媒体纷纷声称“两限房地块遇冷”。
显然,如果把阻击房价过快上涨的希望全部压在“面目”和前景尚不十分明晰的限价房上,那既不科学,也不公允。限价房的推出对于抑制房价的过快上涨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却不见得能起到立竿见影的决定性作用。
近日,中原地产一份关于广州市限价房走势的报告称,限价房市场将出现两大变化,一是供应量逐年减少,二是2009年及以后限价房售价保持稳定。
不过,希望犹在。据悉,广州市保利西子湾遭遇弃购的200余套限价房已于3月16日售罄,4月份,该项目二期的500多套限价房将会开盘。
3月14日,记者从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站了解到,在“北京住总·旗胜家园”旁边、开盘已经4个月的普通商品房项目“富力桃园”3栋楼484套房子才卖出去147套,不足三成。面对未来均价仅每平方米6350元的限价房的冲击,开发商的焦虑是可想而知的。
3月21日,记者再次上网查询发现,该楼盘已售出175套,成交均价为12691元/平方米,低于拟售均价(1。3万元/平方米)。随着限价房开盘时间的日益临近,谁知道他们还会不会再降价呢?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