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仓库消防车道布置有何要求?
危险品仓库消防车道布置的要求:(1) 危险品的仓库区和消防水源都应当设置保证消防车通行的 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边缘距取水点的距离不宜大于2m。(2) 消防车道宜设置为环形,并应尽量避免袋型车道。 为了保 证灭火救援的需要,当确有困难时,应当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 量避免袋型消防车道。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的规 定,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³的可燃液体罐组和 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³的2个或2个以上的可燃液体罐组,以 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都应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对于布置在山丘地区的小容积可燃液体储罐区及装卸区...全部
危险品仓库消防车道布置的要求:(1) 危险品的仓库区和消防水源都应当设置保证消防车通行的 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边缘距取水点的距离不宜大于2m。(2) 消防车道宜设置为环形,并应尽量避免袋型车道。
为了保 证灭火救援的需要,当确有困难时,应当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尽 量避免袋型消防车道。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的规 定,液化烃罐组、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³的可燃液体罐组和 总容积大于或等于120000m³的2个或2个以上的可燃液体罐组,以 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区,都应当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对于布置在山丘地区的小容积可燃液体储罐区及装卸区、化学 危险品仓库区,当因地形条件限制,全部设置消防车道开挖土石方 量太大,很不经济时,可以在局部困难地段设置能够满足消防车回 车要求的尽头式消防车道。
(3) 环形消防车道之间应当设置相互连通的消防车道。丙类易 燃固体堆场占地面积超过30000m2时,应当设置与环形消防车道相 连通的中间消防车道;可燃的液体、气体及液化石油气储罐区内的 环形车道之间,宜设置连通的消防车通道。
液化烃或可燃气体、液 体储罐的铁路装卸区,应当设与铁路平行的消防车道。其中,如果 一侧设置消防车道,则车道至最远铁路线的距离不应大于80m;如 果两侧设置消防车道,则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200m,超过时 其间应当增设消防车道。
根据室外消火栓的间距120m的规定,液 化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储罐区内,任何储罐的中心距至少2 条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 储罐的中心与最近消防车道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最近消防车道 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m。
丙类易燃固体堆场与消防车道的间距不 宜大于150m。(4) 消防车道之间及消防车道距堆场码垛、储罐、之间的间距 要求。当道路路面高出附近地面2。 5m以上,且在距道路边缘15m 范围时有可燃气体、液体、液化烃的储罐及管道时,应当在该段道 路的边缘设置虎墩或矮墙等防护设施。
管架支柱(边缘)、照明电 杆、行道树或标志杆等,距道路路面边缘不应小于0。5m。码垛与 消防车道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5m。(5) 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对于具有2条或2条以上 出人口的危险品仓库,其消防车道不宜与同一铁路线平交;如必须 平交时,应当设置备用消防车道,且两车道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所 通过最长列车的长度,否则应当另设消防车道。
以避免最长列车同 时切断危险品仓库的主要出人口道路。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