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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认定特殊病种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石家庄认定特殊病种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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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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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档案寄存机构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石家庄市未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慢性病病种认定表》2份(贴近期免冠白底一寸证件照);   2。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具并加盖诊断证明章的诊断证明原件;   3。
  二级及以上医院的记录半年以上病史的门诊病历复印件、有阳性结果的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住院志、出院小结、有意义的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手术或者介入治疗记录)复印件;   4。  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将以上材料一并装入贴有《石家庄市城镇职工慢性病认定材料(档案封面)》的档案袋。   (肺结核自认定起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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