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青岛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青岛二手房买卖过户办理材料有哪些?

全部回答

2017-09-28

71 0
    买方: (1)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契税完税证明(由青岛市地税局负责办理)。 卖方: (1)未婚:产权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2)已婚且房屋为婚内取得:夫妻双方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   (3)婚前取得产权证:产权人本人持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登记申请书查档件原件办理。
  
   青岛二手房过户材料(卖方) 买卖双方均需提供: (1)申请书(办理转移登记时由我中心受理人员打印)。 (2)房屋买卖合同(办理转移登记时由我中心受理人员打印)。   (3)资金监管合同(请到开展房屋买卖资金监管业务的银行办理)。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