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妻子必须还吗?丈夫生前所负债务?

丈夫生前所负债务,妻子必须还吗?

全部回答

2017-03-10

0 0
    我国《婚姻法》有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负债务,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例外条款。例如,如果夫妻一方在借款时,明确地表示以个人名义借款,对债务独自偿还,并且债权人也同意的,另一方就不负有偿还的义务。
  或者夫妻两人在结婚前就约定好,在婚姻存续期间,个人的债务个人负,该约定大家都知道,那么,一方的债务,另一方就不用承担。    本案中,耿某与妻子包某不符合例外的两种情况,因此,按照法律规定,包某对丈夫的债务要承担偿还的责任。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硃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法律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