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期股价指数与基期股价的计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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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指基本概念
股指即股票价格指数,是报告期的股票价格与某一基期的股票价格相比较得出的相对变化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对股票市场上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进行平均计算和动态对比后编制的表明股票行情变动的一种指示数字。
(一)股票指数的分类:一类为综合指数,是指以证券交易市场中全部上市股票为成分股的股票指数;另一类为成分股指,是指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成分股的股票指数。
(二)股票指数的编制步骤:
第一、选取样本股。 主要参考标准为:一是样本股的市价总值要占在交易...全部
你好!
看来你还是个很认真的人啊!幸会!
我只是知道,也不会计算。
全面了解吧!
一、 股指基本概念
股指即股票价格指数,是报告期的股票价格与某一基期的股票价格相比较得出的相对变化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对股票市场上一些有代表性的公司发行的股票价格,进行平均计算和动态对比后编制的表明股票行情变动的一种指示数字。
(一)股票指数的分类:一类为综合指数,是指以证券交易市场中全部上市股票为成分股的股票指数;另一类为成分股指,是指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作为成分股的股票指数。
(二)股票指数的编制步骤:
第一、选取样本股。
主要参考标准为:一是样本股的市价总值要占在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市价总值的相当部分;二是样本股票价格变动趋势必须能反映股市价格变动的趋势。
第二、选定基期。
第三、计算各期平均股价并做必要修正。
第四、指数化。用各时期的股票价格和基期价格相比较,所得出的百分比,即为该时期的股票指数。
(三)股指计算方法
1、简单算术平均法
指在计算出采样股票个别价格指数的基础上,加总其算术平均数来计算股指的一种方法。
其计算公式为: I=1/n*Σ(P1i/P0i) *100
其中I为股票价格指数,n为样本股票个数,P1i报告期第i种股票价格,P0i为基期第i种股票价格,100为基期股票价格指数。
2、综合平均法
综合平均法是指分别将基期和报告期的股票价格进行加总,然后用报告期股价总额与基期股价总额相比较而得出股价指数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I=ΣP1i / ΣP0i * 100
3、几何平均法
几何平均法是指分别把基期和报告期的股价相乘以后开方,再用报告期与基期相比较而得出指数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为:
I=P11*P12*。。。。*P1n / P01*P02*。。。。*P0n *100
4、加权综合法
无论是简单算术平均法,还是综合平均法或几何平均法,在计算股指时,都没有考虑到采样股票权数对股票总额的影响,因而难以全面真实地反映股市价格的变动情况,需用加权综合法来弥补其不足。
根据权数选择的不同,加权综合法有以下几种计算公式:
①以样本股基期交易量(或发行量)Q0i为权重的计算公式:
I=(ΣP1i*Q0i)/(ΣP0i*Q0i)*100
②以样本股报告期交易量Q1i为权数的计算公式:
I=(ΣP1i*Q1i)/(ΣP0i*Q1i)*100
③以样本股报告期发行量W1i为权数的计算公式为:
I=(ΣP1i*W1i)/(ΣP0i*W1i)*100
二、 国内外主要股票指数
(一)、道。
琼斯指数
全称为道。琼斯股票价格平均数,在1884年由道。琼斯公司创始人查尔斯。道开始编制,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股票指数。
道。琼斯指数的计算方法采用简单算术平均法,其计算公式为:
股票价格平均数=入选股票价格之和/入选股票数量
道。
琼斯指数分为四组:第一组是工业股票价格平均指数,由30种有代表性的大工商业公司的股票组成;第二组是运输业股票价格平均指数,包括20种运输业股票,其中8家铁路运输公司、8家航空公司和4家公路货运公司;第三组是公用事业股票价格平均指数,由15家煤气公司和电力公司组成;第四组是平均价格综合指数,是从前三组中选取65种股票而得出。
目前的道。琼斯指数是以1928年10月1日为基期。
(二)、标准普尔指数
由美国最大的证券研究机构标准普尔公司编制的用以反映美国股市行情变动的股票价格指数。标准普尔指数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编制,最初由233种股票组成,在1957年经过调整以后样本数扩大到500种。
S&P500指数的计算方法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其基期并非确定的某一天,而是以1941—1943年这3年作为基期,基价为这3年的均价。
S&P500指数涵盖10个行业板块,各板块成分股数见下表:
分类
能源
材料
工业
消费服务
消费品
健康医疗
金融
信息技术
通讯
公用
总数
股票数
28
32
57
87
36
55
82
80
10
33
500
S&P500指数包括的股票数量多,对美国股市的覆盖面与代表性要高于道。
琼斯指数,且计算方法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能比道。琼斯指数更精确的反映股票市场的变化,因此从投资角度讲,S&P500指数更具有参考价值。
(三)、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
由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编制,从1996年6月开始编制,成分股为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570种股票,具体包括工业类股票1093种,金融业股票223种,运输业股票65种,公用事业股票189只。
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是以1965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确定为50点,由纽约证券交易所没半小时公布一次指数的变动情况。该指数虽然编制时间不长,但因为能全面及时地反映股票市场活动的综合状况,因而较受投资者欢迎。
(四)英国金融时报股票价格指数
全称为“伦敦《金融时报》工商业普通股股票价格指数”,由英国《金融时报》编制发布,反映伦敦证券交易所工业和其他行业股票价格变动情况。该指数以1935年7月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点。
(五)日经股票价格指数
该指数由日本经济新闻社从1950年9月开始编制并公布,用以反映日本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股票价格指数。日经指数按采样数目的不同,分为两类:一是日经225指数,包括225种在东京证券交易所第一市场上市的股票,样本选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
另一类是日经500指数,从1982年1月4日开始编制,样本股有500只,并且每年4月份要根据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成交量、成交金额和市价总值等因素进行更换。
(六)香港恒生指数
由香港恒生银行于1969年11月24日开始发表,以在香港上市的33家有代表性且经济实力雄厚的大公司股票作为成分股,其中有4只金融业股票、6只公用事业股票、9只房地产股票和14只其他工商业股票。
恒生指数以1964年7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其计算方法是将33种股票按每天的收盘价格乘以各自的发行股数作为计算日的市值,在与基期的市值相比较以后,乘以100就得出当天的股票价格指数。
(七)上证综合指数
上证综合指数全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反映上海股市行情变化的股价指数。
该指数最早是从1991年7月15日开始编制,指数基期为1990年12月19日,成分股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在计算是采用加权平均法,以成分股票的发行量作为权数,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当日股价指数=当日股票市价总值/基期股票市价总值*100
当遇到新增、删除上市股票或上市公司增资扩股时,须对指数进行相应的修正,调整修正公式为:
修正后当日股价指数=当日股票市价总值/新基期股票市价总值X100
新基期市价总值=修正前基期市价总值X(修正前市价总值+市价总值变动额)/修正前市价总值
随着上市品种的逐渐丰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这一综合指数的基础上,从1992年2月起分别公布了A股指数和B股指数,从1993年5月3日起正式公布工业、商业、地产业、公用事业和综合五大类分类股价指数。
其中上证A股指数以1990年12月19日为基期,上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12日为基期,以全部上证所上市的A股和B股为样本,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八)深圳综合指数
全称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是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4月开始编制发布。
该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期,基期值为100,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全部股票为样本,用每日各种股票的收盘价格分别乘以其发行量后求和得到市价总值,除以基期市价总值后乘以100求得。
深圳综合指数=报告期股票市价总值/基期股票市价总值*100
该指数以所有上市股票为样本股,当有新股上市时,在其上市后第二天纳入成分股,当某一股票暂停买卖时,则将其剔除于计算之外。
若采样的股本结构有所变动,则改用变动之日为新基期,并以新基数计算。同时用连锁的方法将计算得到的指数追溯原有基期日,以维持指数的连续性。其计算公式为:
当日指数=上一营业日收市指数*当日总市值/上一营业日收市总值
(九)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联合出资设立的中证指数有限公司负责编制和发布的,该指数是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其样本覆盖了沪深两市近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同时该指数也是沪深证券交易所首次联合发布的用以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标,十分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我国股票市场总体运行状况。
沪深300指数是以2004年12月31日为基期,基点为1000点,其计算是以调整股本为权重,采用派许加权综合价格指数公式进行计算。其中,调整股本根据分级靠档方法获得。分级靠档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权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举例如下: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总股本)为7%,低于10%,则采用流通股本为权数;某股票流通比例为35%,落在区间(30,40)内,对应的加权比例为40%,则将总股本的40%作为权数。
凡有成份股分红派息,指数不予调整,任其自然回落。
沪深300 指数会对成分股进行定期调整,其调整原则为:
1、指数成份股原则上每半年调整一次,一般为1月初和7月初实施调整,调整方案提前两周公布。
2、 每次调整的比例不超过10%。样本调整设置缓冲区,排名在240名内的新样本优先进入,排名在360名之前的老样本优先保留。
3、 最近一次财务报告亏损的股票原则上不进入新选样本,除非该股票影响指数的代表性。
由于沪深300指数覆盖了沪深两个证券市场,具有很好的总体市场代表性,因此在我国股指期货标的指数选择上呼声最高,很有可能成为中国股指期货的标的物。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