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业药师继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其
职责是:
一、 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
二、 制定本辖区施教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细则,负责施教机构的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的 施教机构名单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 指导和检查本辖区施教机构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负责对培训质量进行评 估。
四、 确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遴选确认单位,并监督其工作。
五、 制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登记管理办法。
六、 及时报送本辖区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全部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其
职责是:
一、 负责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的统一规划、统筹管理。
二、 制定本辖区施教机构资格认定管理细则,负责施教机构的资质认定,并将认定的 施教机构名单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 指导和检查本辖区施教机构实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并负责对培训质量进行评 估。
四、 确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选修内容遴选确认单位,并监督其工作。
五、 制定本辖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自修内容学分登记管理办法。
六、 及时报送本辖区制定的有关管理办法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