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把户口迁往别处在老家的田地重新分过,现在我还有田地的份额吗
没有了: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已经重新分配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户口不在当地的就不能再分配到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全部
没有了:在当事人的户口原籍地已经重新分配过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户口不在当地的就不能再分配到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