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和工商法的具体关系!我家是开宾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宾馆、旅馆、饭店、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在使用前或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具体说,公安消防机构是按照《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审核。 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开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对公司的年检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如此看来,如果您没有通过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工商部门确实可以...全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宾馆、旅馆、饭店、商场等公共聚集场所,在使用前或开业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开业。具体说,公安消防机构是按照《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行审核。
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发给《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方可开业。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企业登记机关对公司的年检材料审查的内容包括“经营范围中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经营项目的许可证件、批准文件是否被撤销、吊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经营活动是否在登记的经营范围之内”。
如此看来,如果您没有通过消防安全检查验收,工商部门确实可以暂不予通过年检。至于您的宾馆是否符合消防条件,不妨从网上下载《宾馆饭店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对照一下。
如果该建筑的建设目的是为了用于宾馆项目,根据98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不知道该宾馆是不是一直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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