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问题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按每月3元缴纳。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每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如果单位未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就没有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问题,也就不用交1%.3元,对吗?

全部回答

2006-07-27

0 0
    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用互助”。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比例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用互助,但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除外。” 况且,参加大额医疗费用互助保费很低,不会对于个人和企业增加太高的经济负担,对于员工的门诊医疗费超过2000元以上可以有一定的报销比例,对于高额的住院费用(70000元限额以上)部分,可以承担10万元。
    对于患有慢性病的职工或罹患重大疾病的职工是非常好的救助方式。况且“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不足支付时,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因此,既然参加了医保,稍增加一点费用,不仅符合政策规定,更重要的是使员工拥有更高的医疗保障,单位和员工一般是不会放弃的。
  

2006-07-27

大额医疗保险属于补充险,没参加就不用交,需要帮助可与我联系。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社会民生
公务办理
其他社会话题
法律
军事
求职就业
时事政治
宗教
公务办理
公务办理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