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街上走,提壶去买酒,遇店加一
问题是对【①“遇店加一倍,见花喝一斗”;②“三遇花和店”】的理解。
一楼只强调①“遇店加一倍,见花喝一斗”认为这就是“先添加,后喝”的反复次序。
二楼只强调②“三遇花和店”认为这就是“先喝,后添加”的反复次序。
其实“遇店加一倍,见花喝一斗”是李白的“买酒喝酒原则”,与“遇店”与“遇花”的前后次序无关。
“三遇花和店”只是告诉我们“遇店”与“遇花”次数的总和,解释为最后一次遇到店是不成立,因为既然已经喝光,就无法再加倍了。
当然,【在数学上】0的任何倍数都有意义,但是这个【纯粹数学状态】下有意义,未免太滑稽了——李白拿着一把银子,一只空酒壶,叫店家加倍。
【要特别说明】“三遇花和店...全部
问题是对【①“遇店加一倍,见花喝一斗”;②“三遇花和店”】的理解。
一楼只强调①“遇店加一倍,见花喝一斗”认为这就是“先添加,后喝”的反复次序。
二楼只强调②“三遇花和店”认为这就是“先喝,后添加”的反复次序。
其实“遇店加一倍,见花喝一斗”是李白的“买酒喝酒原则”,与“遇店”与“遇花”的前后次序无关。
“三遇花和店”只是告诉我们“遇店”与“遇花”次数的总和,解释为最后一次遇到店是不成立,因为既然已经喝光,就无法再加倍了。
当然,【在数学上】0的任何倍数都有意义,但是这个【纯粹数学状态】下有意义,未免太滑稽了——李白拿着一把银子,一只空酒壶,叫店家加倍。
【要特别说明】“三遇花和店”和“三遇店和花”是一样意思,所以写“三遇花和店”而不写“三遇店和花”是考虑了【平仄协调】。
逻辑上看①“提壶去买酒”应该是“最先遇店”,②“喝光壶中酒”应该是“最后遇花”。
那么这个问题就有六种可能的情况:
①店→店→店→花→花→花,则 8x-3=0,x=3/8。
②店→店→花→店→花→花,则 2(4x-1)-2=0,x=4/8。
③店→店→花→花→店→花,则 2(4x-2)-1=0,x=5/8。
④店→花→店→店→花→花,则 4(2x-1)-2=0,x=6/8。
⑤店→花→店→花→店→花,则 2[2(2x-1)-1]-1=0,x=7/8。
⑥店→花→花→店→店→花,则 4(2x-2)-1=0,x=9/8。
以上均是本人从“咬文嚼字”的角度瞎琢磨,逗言逗语的解答,仅供参考,不供采纳!。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