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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不动产能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为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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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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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这里的原物只限于动产,不动产不能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制度是物权的内容和债权没有关系。之所以说不动产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因为,不动产的所有权转换,需要正式明确的公示制度,即不动产交易过程中的登记生效制度,因此不存在善意取得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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