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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否是此房子的真正主人?

我男朋友要把 他之前的一套房子过户到了我的名下,我是否就是这房子的真正主人了?要是以后有什么意外情况出现.我男朋友是否还有权利要回此房?(毕竟他是房子的实际付款人).还有一个问题:要是再要买新房的时候写的是我的名字,实际付款的是我男朋友,那他是否还是有可能要回?了解此情况的朋友帮帮忙.谢谢!!

2个回答

你是房产的合法产权人,即使是实际付款人那么也不能追索房产,除非你们之间另有协议。

你是房产的合法产权人,即使是实际付款人那么也不能追索房产,除非你们之间另有协议。收起

2006-07-19 23: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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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有付款证明的话那就是能要回的 貌似赠予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堵塞漏洞,防止个别人以房屋“赠予”代替房屋“买卖”来逃避征...全部

    他有付款证明的话那就是能要回的 貌似赠予 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堵塞漏洞,防止个别人以房屋“赠予”代替房屋“买卖”来逃避征税,交易中心规定办理房屋“赠予”手续的也需要出具完税证明才能办理。
  办理房屋“赠予”的市民必须根据税局要求交纳税费,获得完税证明后才能到交易中心办理“赠与”手续。   还有赠与是在法律上承认的 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不论房屋所有权证是否已办成他的,原物是否存在,你均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  《合同法》第194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受赠人应当返还原物;如果原物已经不存在而无法返还的,受赠人应当赔偿撤销权人的损失。本案中原房虽然已不存在,但有原地建起的新房,撤销赠与时你完全有理由要求分割应得的房产。但是,需要说明的一点,撤销权是有期限的,《合同法》第192条第2款规定,“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希望你不要错过法定的期限。 。收起

2006-07-18 21: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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