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的土地使用权再转租是否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 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 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人企业的 潜力。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六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 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全部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 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
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 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人企业的 潜力。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六条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 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 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再转租的土地使用权,是企业基于租赁合同,一定期限内暂 时持有的资产,该项资产不属于本企业可控制资产,更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 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这个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土 地使用权,包括自行开发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包括 在一级市场上以交纳土地出让金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包括在二级市场上接受其他 单位转让的土地使用权。所以,对于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人再转租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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