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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权大于人权,折射了什么?

  前几天看了一则报道,留在心中的阴影至今挥之不去。 报道中说湖南省衡阳市有一位以拖煤为生的农民工,住在一间地下室里,不幸与一有钱人家养的狼狗为邻。一日,因他拖煤发动农用车的声音打扰了“狗邻居”的休息,招致狗主人一顿毒打。当时闹到派出所,竟然不了了之,狗主人还当着民警的面踢了拖煤工一脚。
  后来,只隔了一天,打人的事件又重演了一遍。受害人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竟无人受理。。。。。。一位老实清贫的农民工不得不终日忍受着恐惧和屈辱(事见6月19日湖南在线:1041 )。 这是一个多么悲凉的故事!似乎只应该发生在“万恶的旧社会”或者是“金钱万能”的资本主义世界里。
  然而,它却明明白白的发生在我们“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的今天,不能不让我们感到分外震惊和愤怒! 狗贵人贱,为什么?因为狗的主人高贵——是城里的干部,在市拆迁处工作;而农民工算什么?大概只配与狗做邻居。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狗主人有钱——“家里开着幼儿园”,一副“财大气粗”的样子,在派出所里就扬言“我的狗每天消费几十元,比这拖煤的高贵得多”。
  所以,才导致了“狗权大与人权”的畸变。 “狗权大于人权”,折射了我们社会的哪些病态呢? 一是歧视贫穷。贫穷不是罪恶,导致贫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在今天,社会分配不公存在、贫富差距加剧,有了钱就意味着有地位,有钱人就意味着高贵,有钱人就可以鄙视穷人和所有的劳动人民。
  相对于被某些学者和富翁热炒的所谓“仇富心理”,这种鄙视、藐视、歧视贫穷的心理该命名为什么心理呢? 二是媚富。有了财富就会倍受追捧,就连法律有时也会让它三分。在这一事件中,派出所不作为,不能替受了冤屈的农民工伸张正义,充分说明了只要你有了钱,就等于占据了法律的高地。
  尽管违了法,也会大事化小,不了了之。对于这样的“媚富”派出所,这样的“不作为”民警,老百姓要他们又有何用? 三是以强凌弱。因为是农民工,弱势群体,就被欺凌,就被毒打,就被老板剥夺,就被克扣和恶意拖欠工资,这样的事多去了!金钱能使人变得疯狂,变得失去道德,变得毫无人性,变成“狗霸天”一类的恶人。
  “我的狗比穷人还高贵”,就是某些富人的思维逻辑。 愤怒、谴责、思考……但愿不要再出现“狗权大于人权”的悲哀事件,但愿全社会都来关爱那些至今还为数不少的弱者、贫困者,但愿人人都多一些爱心、同情之心,但愿共同富裕的和谐社会不是神话,但愿…… 。

全部回答

2006-06-23

46 0

打狗看主人,这是中国的常识,也是通病! 浅层次上说是中国的司法体系受外界干扰太多。 更深一层是中国人的素质太低。

2006-06-23

32 0

罪不在狗在其主!罪不在其主在什么?

2006-06-23

60 0

  您自己已经回答了,折射的是贫富悬殊,分配不公,钱大于法啊,觉得您有些幼稚,还在引用过去的说法,什么“万恶的旧社会”?官方都不再用这些词了。与我亲见的那些无钱治疗而死去的人相比,拖煤人还算是幸运的,至少在目前。
  
   客观地说,任何社会都存在不公,改革前就公平了?高官照样特殊化,只不过没现在普遍而已。当然,看那个报道谁都会愤怒,但您能怎么样?若干年前人民就表达过这种愤怒,结果怎样?如果我们探讨若干不公折射的是什么倒是有意义,但别指望有答案,甚至别指望能展开讨论,这就是现实。

2006-06-23

43 0

最该死的其实是那帮有法不依的警察,如果他们都不执法了,你说为什么人还要遵守法律,法律难道是为有钱人准备的吗,那没钱的人去抢银行吧,我觉得如果这种事都能忍受的话抢个银行不算什么事,有什么大不了的

2006-06-23

57 0

悲哀!应该努力学习八荣八耻! 过去说万恶的旧社会穷人无钱看病只有死在医院门口,现在这样的事情也不稀罕了。过去的白衣天使现在都是索命夜叉了!试问现在谁不害怕医院?住一次医院要花费一辈子的积蓄甚至还不够,这样的事情都很平常了。房改:把你的口袋掏空;教改:能把二老逼疯;医改:让你提前送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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