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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下把地下室出租,业委会不同意怎么办?

物业已经私下把地下室出租,业委会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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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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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出租部分是否记入公摊,如果记入公摊物业为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是不能出租的。一般塔楼地下1层是记入公摊,地下2层作为人防不记入公摊。一般物业都是将2层出租,但应该经过各区人防办公室批准,并且不能同业主走一个门

200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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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律师答:还是视地下室的性质处理,如是属于分摊面积,则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式停止侵权行为;如不属公摊面积,则应视地下室的性质来以其他理由主张权益。

200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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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是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起诉至法院,主张应有的权益,由法院来居中裁判,相信法院会做出一个公正的裁判的。

2004-09-15

49 0
非常同意liangyi1103的回答,可查阅本楼的分摊说明,如出租部位记入分摊,则物业公司无权私自处理这部分房屋。如开发商对已分摊的房屋与物业公司私下订立转让出租权的协议,则业主委员会也可将开发商一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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