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赴比利时陪读签证所需递交的材料:
1) 本人有效护照: 可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
2) 4份由申请人签名并注明填表日期的申请表格。表格需以荷兰语,法语或者英语,用电脑或打字机填写。
每份表格上需贴2寸照片一张。
3) 无犯罪记录公证书。 此证明需由上海外办或各省外办认证。 此证明自其颁发之日起,只有6个月的有效期。如果申请人在最近5年内曾在外国居留过,那么还需提供该国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4) 结婚公证书。*
5) 出生公证书。*
6) 由配偶居住地的比利时政府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其现有住房条件适合夫妻共同居住。
7) A。 由居住在比利时或其他国家的担保人为申请人所作的经济担保书。
此材料可向担保人居住地的市政府领取,填写后必须经过当地市政府认证。如果担保人不住在比利时,那么可向比利时驻该国的使领馆领取材料,填写后需经使领馆认证。由学生本人所作的经济担保不予接受。
B。
担保人的经济能力证明(银行证明,工资单或者税单)。
C。 经过认证的担保人的身份证,比利时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非比利时籍担保人) 的复印件。
或: 配偶的奖学金证明,奖学金必须足够维持夫妇双方在比利时的生活。
奖学金最低限额为 40000比朗/月 或 1100美元/月)
8) 配偶在比利时的居留证复印件。 此材料需经当地市政府认证。
9) 两个注明申明人姓名,住址及电话的回邮信封(用中文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