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无偿划转”是什么意思?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无偿划转是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一种常用手段,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产权的流转方式,由于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无偿转移,因为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与审批。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的整体布局及结构调整,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竞争力并且划转双方要协商一致。 这表明国有企业的无偿划转首先要满足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与政策的相关要求,并且划转双方需一致同意才可进行。 ...全部
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是指企业国有产权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的无偿转移。无偿划转是国有企业资产重组的一种常用手段,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产权的流转方式,由于其涉及到国有资产的无偿转移,因为在实施过程中有必要进行严格的管理与审批。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的整体布局及结构调整,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竞争力并且划转双方要协商一致。
这表明国有企业的无偿划转首先要满足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与政策的相关要求,并且划转双方需一致同意才可进行。 第三,划转双方履行完内部决议之后,需要报请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批准主体分别为:(1)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同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2)企业国有产权在不同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依据划转双方的产权归属关系,由所出资企业分别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准;(3)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其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所出资企业或者其子企业持有的,由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和主管部门分别批准;(4)下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上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或其子企业持有的,由下级政府和上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分别批准;(5)企业国有产权在所出资企业内部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批准并抄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
在经过批转后,划出方与划入方调整产权划转比例或者划转协议有重大变化的,应按照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第四,在报请批准后,划出方应就无偿划转事项本企业(单位)债权人,并制定相应的债务处置方案。
第五,划转双方应当组织被划转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审计或清产核资,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或经划厨房国资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作为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的依据。 第六,在清产核资结束后,划转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该协议应当的重点内容为:(1)被划转企业的职工分流方案;(2)被划转企业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3)其他协议应当具备的条款。需要注意的是,在无偿划转事项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该协议才可生效并履行。
第七,划转双方应当根据相关批复文件及划转协议进行财务调整,以下事项需要依据中介机构出具的被划转企业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次)的审计报告或经国资委监管机构批准的清产核资结果,直接进行账务调整,并按照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1)由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本级国资监管机构其他所出资企业的;(2)由上级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在上、下级政府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无偿划转;(3)由划入划出方政府决定的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在互不隶属的政府的国资监管机构之间的无偿划转;(4)政府决定的实施政企分开的企业,其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国资监管机构持有的;(5)其他由政府或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和重组需要决定的无偿划转事项。
第八,在划转双方应依据相关批复文件及划转协议进行产权登记。 以上八个步骤概括了企业国有产权的无偿划转的过程,看似简单明了,但由于涉及国有产权,所以还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四,转让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第一,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无偿划入企业国有产权的,应当符合国资委有关减少企业管理层次的要求,划转后企业管理层次原则上不得超过三级。此外,在中央企业进行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过程中,需要提交如下文件:(1)中央子企业作为划入或划出方的,中央企业相关决议或批准文件;(2)企业国有产权在中央企业与非中央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地级市以上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第二,划转双方应当严格防范和控制无偿划转的风险,所做承诺事项应严谨合理、切实可行,且与被划转企业直接相关;划转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得以重新划回产权等作为违约条款。
第三,对企业国有产权实施无偿划转,应当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出方,若涉及减资的,应按《公司法》进行公告;国有独资公司作为划入方,若涉及国有产权划入的,应对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以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第四,无偿划转属于国有资产内部的无偿转移,没有交易行为的发生,因此也就不需要进行产权交易。
第五,财政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经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批准,对整体企业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或国有独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下属的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产权划转,可不进行资产评估。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