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户口及注销户口如何办理?
出生户口申报
1、条件与手续: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需持证件为: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的身份件;
(3)婴儿父母的户口薄;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非婚生育除外);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期限:材料齐全,派出所当场办理;出生一年后申报户口的,材料齐全,经派出所调查、审核后办理,5个工作日;出生5年后申报等情况需报分局审批,20个工作日。
注销户口的办理
1、条件与手续:公民参军、出国(境)定居、死亡后,户主或其家属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需持证件为:
(1)户口簿;
(2)身份件(无身份件人员除外);...全部
出生户口申报
1、条件与手续:新生婴儿出生后30天内,应申报户口,需持证件为:
(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2)婴儿父母的身份件;
(3)婴儿父母的户口薄;
(4)婴儿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非婚生育除外);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期限:材料齐全,派出所当场办理;出生一年后申报户口的,材料齐全,经派出所调查、审核后办理,5个工作日;出生5年后申报等情况需报分局审批,20个工作日。
注销户口的办理
1、条件与手续:公民参军、出国(境)定居、死亡后,户主或其家属应在一个月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需持证件为:
(1)户口簿;
(2)身份件(无身份件人员除外);
(3)《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注销户口通知书》、《死亡证明书》等。
以上人员户口注销后,同时缴销居民身份件(应征入伍人员除外)。
2、办理程序期限:材料齐全,派出所当场办理。户口迁往市外的办理。
申报条件
申请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①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②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生活来源;
③购置二手房的,房内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