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岗位上发病公司需承担什么责任?我
我公司一位员工在岗位上因高血压发作中风,我公司需承担什么责任(我公司没参加医保)?其家属提出要我公司安排人陪护合法合理吗?
职工因高血压发作中风,虽然是在工作岗位上,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于公司没有参加医保,应当根据单位应缴的医疗保险比例报销其医药费,但不需要安排陪护人员。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全部
我公司一位员工在岗位上因高血压发作中风,我公司需承担什么责任(我公司没参加医保)?其家属提出要我公司安排人陪护合法合理吗?
职工因高血压发作中风,虽然是在工作岗位上,但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此种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于公司没有参加医保,应当根据单位应缴的医疗保险比例报销其医药费,但不需要安排陪护人员。
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