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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评定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小学教师评定小学中学高级教师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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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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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学教师职称的评定一、评审范围小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中(指少年宫及各级教研室等),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师、教研员和兼做教育教学工作的学校管理人员。二、结构比例1.省级、市级规范化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40%一50%,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可达1%-5%。
    2.县级规范化学校、市属一般学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35%一45%,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可达1%一3%。3.一般学校小学、完小小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教师编制总数的30%一40%,小学中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控制在1%以内。
  三、晋升小学教师职务的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遵守法纪,学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并不断加强进修学习,提高思想理论和教学水平。
    四、小学二级教师职责、任职条件1.职责(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参加教学研究工作。2.任职条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二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1)基本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  (2)具有从事小学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文化专业知识,胜任小学教学工作。
  (3)基本掌握教育小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和少先队辅导员工作。五、小学一级教师职责、任职条件1.职责(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承担或组织年级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2.任职条件小学二级教师任教三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一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1)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正确传授知识和技能,教学效果好。
    。(2)具有正确教育小学生的能力和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教育效果好。六、小学高级教师职责、任职条件1.职责(1)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备课,讲课,辅导,批改作业,考核学生成绩。
  (2)在课内外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担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  (3)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的任务。2.任职条件小学一级教师任教五年以上,或者高等师范学校及其他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见习一年期满,经考核,表明能履行高级教师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1)对所教学科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小学教育理论及规律,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
    (2)认真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根据小学生特点,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寓于教育、教学之中,在班主任工作中成绩突出。(3)具有从事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的能力,承担一定的教研任务,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撰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论文,并在市(地)以上报刊上发表,或在县以上会议上进行过教改、教研经验交流,并在县以上范围内举行过公开教学课,经同行专家确认,水平较好。
    (4)具备履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职责的能力,能够指导青年教师并取得较好成绩。七、小学教师系列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不具备《试行条例》规定学历(含取得后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不满三年)者,任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担任班主任三年以上;任现职以来,一年考核优秀;曾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称号之一;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中的两项,经审批同意可破格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1.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区(市)以上范围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教学成绩在本区(市)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2.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三等奖及以上。3.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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