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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行为属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吗:

下面行为属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吗:按购房合同约定,第二年付房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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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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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定义:货币被用于清偿债务或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就是支付手段的职能。 这种的特点就是“总是滞后或超前,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据此判断——“按购房合同约定,第二年付房款10万元 ”,在未付清全部房款前房子已被使用,第二年的付款属于“滞后支付”的情况。所以属于执行支付手段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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