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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摄影是否在公共场合

我喜欢摄影,是否在公共场合,一切能用眼睛看见的事物,我都有权利用相机把它记录下来。我喜欢摄影,是否在公共场合,一切能用眼睛看见的事物,我都有权利用相机把它记录下来。如果,可以。那么,一个人在提款时,不注意密码保护,使我在非故意的情况下,看见他的密码,我是否可以拍摄。那么,一个人在家没有拉窗帘,我在只要在公共场合,不借助望远镜,是否有权利将其记录下来,如果借助望远镜,我有权拍摄吗?为什么,请进行法理分析

全部回答

2006-04-03

0 0
如果你不用那样的照片牟利,也不公开的话,应该是没问题的.但是有些公共场合有说明不允许拍摄的.

2006-04-04

25 0
仅用作个人欣赏,是可以的 当然也要注意场合

2006-04-04

39 0
大家都说到了这些问题其实还有一个争议就是: 是不是以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为标准,如果在公共场所(有警示不准拍摄除外)对于他人的行为和肖像进行拍摄,只要不以牟取利益为目的,不以影响他人正常生活为标准,都是允许的,但是你说的那些行为都非公共场合

2006-04-04

26 0
当然不是了 你所说的那些场合都不是公共场合

2006-04-04

52 0
    对于行为和人的摄影,如果不以牟利为目的,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是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但是国内目前也有相关的案例,如果你不属于新闻工作者或者摄影家等等特殊职业人的话,用摄影的手段窥视他人的行为或者用工具固定他人行为的话,有可能涉及肖像权的侵权问题,也可能涉及侵犯个人隐私的问题.另外,尽管摄影是个人爱好,作为自由权来说,任何人都不能对你进行干涉,但是自由不是绝对的,当自由与他人的利益相左时,或你的自由对他人的正常生活和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时,就很可能构成实际的侵权,这方面的侵权多为精神上方面的.上述便是自由与秩序,自由与利益的冲突和保护等相关角度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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