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法律 经济 房地产法

急问!!!!!

我有个亲戚原在一家私人公司工作,公司老板说急需要几万元,让我亲戚帮助贷款,我亲戚没有办法只好用自家房产证给公司老板贷了几万元。后因公司老板携款逃跑。法院现就这案向我亲戚提出还款,我们应该怎样办才好??谢谢!!

全部回答

2006-03-30

0 0

     你的问题说得不详细,有两种可能:1、你亲戚把房产证给老板,老板拿房产证作抵押,自己到银行办手续贷款。2、你亲戚自己拿房产证作抵押,到银行贷款后,把钱给老板。这两种情况不论属于哪一种,老板携款逃跑了,银行起诉后,法院判决你亲戚负有还款义务是合法的。
  你不管找谁,花多少钱都改变不了,所以别浪费钱。   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如果是上述第1种情况,法院的判决肯定是你亲戚负还款的连带责任(即通常说的担保责任)。这种责任是要老板还钱,老板不还,才由你亲戚还。
  也就是说,你亲戚可以告诉银行去找老板要(老板是第一还款人,你亲戚是第二还款人。你亲戚有责任告诉老板的地址)如果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你亲戚可以向法院告诉老板的地址或者老板的银行帐号或者老板的财产,由法院去强制执行。
    找不到老板或者没有老板的帐号、财产,那就只有你亲戚代还。以后,你亲戚可以凭判决书向老板追回。如果是第2种情况,那银行和法院只找你亲戚还款了。如果你亲戚手上有老板的借款合同或者借条之类的手续,就可以凭这些手续向老板要回或者起诉老板归还。
   上面说的是两种不同情况的不同处理方法。  不管怎么处理,只要老板没有出国、没有死,你亲戚的钱在有效时间内都可以找老板要回来。 。

2006-04-03

39 0

既然是用房产抵押贷款,虽然实际用款人不是你亲戚,但毕竟他出面办理了此事务,对银行而言,必须承担还款责任。之后可以向该老板追偿。

2006-03-31

53 0

    无论何时,担保保证人的风险都是非常大的。首先需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章节弄清楚何谓保证、保证人;以及保证的方式。 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 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 第十六条“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从以上条款不难看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保证,一旦被保证人债务人发生经济恐慌,保证人都要承担替被保证人偿还债务的风险。
    因此,在债务人携款逃跑后,债权人已通过诉讼方式追究你亲戚的连带担保责任,这是无法回避的现实,只能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被迫还款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2006-03-31

53 0

    “用自家房产证给公司老板贷了几万元”这是以财产为质押的担保负任问题,银行当然要让你承担保证责任的,依据《担保法》你也是当然有责任的,因此,法院判决让你偿还是符合法律的。
  不过你又还的太冤枉,你虽然有向老板追偿的权利,可上哪去找他呀。 这个官司如果是新近的,还没有超过上诉期限,就可能还有救:你先上诉,理由是一审程序有误,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当事人(公司老板)没有被追加为被告或第三人。
    争取让二审法院将其发回重审。在此期间,到公安局报案,控告公司老板诈骗。公安局将此立案后,你可以用“先刑事,后民事”的办案原则要求将民事案中止,待刑事案审结后再审,或与刑事并案。
  这样,那个老板被抓住归案了,那当然是他退脏还债,要是一时抓不住人,这案子也就暂时放下了,你也不必偿还。  不过,这事说来容易,做起来是相当麻烦的,要比一般和官司难得多。

2006-03-31

23 0

贷款只能先由你亲戚偿还了,如果有借款协议再想办法向老板追讨

2006-03-30

53 0

    1如借款人姓名是你亲戚,则必须由你亲戚承担还款责任,因为银行作为善意第三人不会受你亲戚与老板之间协议的约束。房产如果只有一座,法院一般不予变卖,因为法院必须给你亲戚留一个住处。
  当然变通一下给换一个差的房子而将原房产处理是有可能的。但如果你亲戚有证据证明是老板用了钱,可以向其追偿。    2、如借款人姓名是老板,用你亲戚的房产证作抵押,则你亲戚在此是作为保证人,而银行的保证一般都是连带保证,即使不是连带保证,因为老板潜逃,银行也可以直接起诉你亲戚,被起诉是避免不了的,如果没有时效或者其他答辩理由的话,败诉也是必然的。
  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银行核保工作作的不合程序的话,你亲戚可以以不知道抵押的事以此作为抗辩以减少责任,耍一下赖可能赖掉部分义务。

类似问题换一批

热点推荐

热度TOP

相关推荐
加载中...

热点搜索 换一换

法律
房地产法
民事
离婚
刑事
经济
遗产
工伤
公司法
诈骗
其它
拆迁
个税
股权
经济
房地产法
知识产权
拆迁安置
财税法律
房地产法
房地产法
举报
举报原因(必选):
取消确定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