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孩子在学校发生事故,学校
遗憾的告诉你: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根据《民通意见》160条的规定,在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单位给予适当赔偿。
1 这条规定只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您孩子已经17岁,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2 所谓学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一般情况下也只是指小学。
3 即便学校要负责,也必须是学校有过错。晚自习后教师已经查完岗,尽到了学校应尽的责任。这时您孩子再出去玩,又明显是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学校再没有义务承担责任了。
4 即便是学校要负责任,也只是“可以”给予“适当”赔偿。您孩子以后还是要在学校上学的呢。
建...全部
遗憾的告诉你: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根据《民通意见》160条的规定,在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单位给予适当赔偿。
1 这条规定只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您孩子已经17岁,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2 所谓学校,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一般情况下也只是指小学。
3 即便学校要负责,也必须是学校有过错。晚自习后教师已经查完岗,尽到了学校应尽的责任。这时您孩子再出去玩,又明显是违反了学校的规定,学校再没有义务承担责任了。
4 即便是学校要负责任,也只是“可以”给予“适当”赔偿。您孩子以后还是要在学校上学的呢。
建议不要起诉,还是私了吧~~~~~。收起